蕉城区蓝田学校扩建工程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蕉城区蓝田学校扩建工程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蓝田学校扩建工程景观绿化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园林专业职称(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9.其他资格要求:无 。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2 月2 日至2016 年12 月6 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或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jcqggz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
地址:宁德市漳湾镇兰田村,邮编:352100
电话:131*****333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32*****231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1656;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电话:****-*******



招标编号:宁顺恒【2016】招字第J-005号
开标时间:2016-12-1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蓝田学校扩建工程景观绿化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园林专业职称(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9.其他资格要求:无 。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2 月2 日至2016 年12 月6 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或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
地址:宁德市漳湾镇兰田村,邮编:352100
电话:131*****333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32*****231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1656;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绿化 扩建工程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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