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农服务宣传片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农服务宣传片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宣传片拍摄制作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与招标内容相关的摄影摄像或音像、视频制作服务,且运营年限在3年以上,2021年以来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汇报宣传片项目3次以上(需提供中标合同复印件及作品)。
(2)拍摄案例涉及涵盖全市5个县(市、区)的20个以上为农服务场所。
(3)拟派项目团队须均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525号星耀天地2号楼4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和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525号星耀天地2号楼4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7*****562。
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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