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溪村谷耙山炭质板岩矿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板溪村谷耙山炭质板岩矿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DTC2016-GC(HJ)-72怀化
招标机构: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溆浦县环境保护局
开标时间: [待定]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谷耙山炭质板岩矿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事项已由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溆发改招[2016]52号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溆浦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谷耙山炭质板岩矿综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
2.3 建设规模:280万元
2.4 工期要求: 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交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及最低配置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
3.2 具有国家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最近一年(2015年11月-2016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期内出具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6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同类重金属固废治理相关业绩(金额3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等原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2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到帐日期为准)。
户 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城东支行
帐 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报名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节假日不休息,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①公告期内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③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最近一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⑤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原件、⑥公告期内出具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⑦湖南省辖区以外企业按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期内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拟任本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办理。
5.2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及基本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时递交。
5.3投标人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已备案的投标人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资格审查会及开标会。
8.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溆浦县发改局(县招标办),溆浦县财政局。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溆浦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溆浦县城南
联 系 人:谌先生
电 话:150*****3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519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9*****22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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