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Q*******
项目名称:泾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 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 ,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PDF版本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名称: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大厦
联系方式:029-********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东环城路乐居苑小区二排6号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029-*******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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