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深圳盐田港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采购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向深圳盐田港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采购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WL-2024-ZN-FGCFW-033 |
项目名称 | 向深圳盐田港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WL-2024-ZN-FGCFW-033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12-19 10: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12-25 10: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1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深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137*****497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应征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应征人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应征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证明材料(以及可证明应征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其他相关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本项目分部分项报价。 |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00元。报价单需列明税点、税金以及总合计金额。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标签: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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