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思明区信息中心委托,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对[******]YG[GK]*******、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GK]*******

项目名称: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00,000.00元

采购包1(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运营服务 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项目 1(项) 以目标考核为抓手,依据“智慧思明·一网统管”建设运营体系的管理服务标准,提供能够调度思明区的城市运营管理服务和覆盖96个社区的城市治理综合巡查服务于一体的城市治理服务,落实“为城市治理提速增效”的工作要求,按照智慧思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机制对提供满足智慧思明城市治理服务进行服务考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采购人在该项目上安排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含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本采购包接受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含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精神,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即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1、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19 至 2024-12-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CA证书至本项目指定开标室等候现场解密及签章。投标人选择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请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信息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307室

联系方式:189*****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2101单元

联系方式:05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剑东

电话:059*****9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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