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16年精准扶贫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永宁县2016年精准扶贫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6年精准扶贫能力培训项目
招标单位: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夏爱红
联系电话:******* *******
2016年10月19日
永宁县2016年贫困村精准扶贫能力培训项目招标书
永宁县2016年贫困村精准扶贫能力培训项目已经自治区扶贫办批准立项,招投标前期工作现已就绪,现组织实施招标。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永宁县2016年贫困村精准扶贫能力培训项目
(二)项目完成时间:2016年12月底
(三)项目实施标准(含培训时间、达到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培训合格率、职业教育培训合格率、就业率)等。
(四)培训时间:1-6个月, (不少于132小时,且应大于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时数,具体课时以扶贫办认定为准)。
二、投标条件
区人社局、区扶贫办批准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为投标对象。拟承担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制度,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并能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及评估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设置有与投标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职业工种,以及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四)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所需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和相应的实作材料。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作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五)教学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有投标培训专业的理论教师和实作指导教师。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能达80%以上。
(七)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投诉、违法违规行为。
(九)在历年的政府项目培训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中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十)培训机构达不到相应培训项目其它资质条件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三、报送材料
投标单位应根据《永宁县2016年贫困村精准扶贫能力培训项目招标计划表》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拟培训专业、培训人数,报送以下材料:
(一)《永宁县贫困村精准扶贫能力培训定点机构投标书》(2份)。投标单位拟开展多个项目培训的需按项目分别报送投标书
(二)培训机构基本情况。需报送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复印6份):
1、法人资格相关证件和申报单位相应办学资质的批准文件(包括:办学许可证、增加培训专业的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
2、办学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等);
3、申请培训专业的理论和实习教学设备(设施)明细表及实物照片等;
4、申请培训专业的理论和实作教师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就业服务制度、财务制度等);
6、申请培训项目及专业(工种)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各一套;
7、就业服务或安置单位合作协议书;
8、培训机构获得的各项奖励证书;
9、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
10、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规定标准执行
补助资金拨付:先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培训学校待学员结业通过鉴定考试后,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培训花名册、开班记录、考勤记录、验收记录、职业资格鉴定资料等材料向县扶贫办申报培训补贴;经县扶贫办、闽宁镇及县财政局复核后,由县扶贫办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审批,由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四、招标方式
(一)招投安排
1、报名时间:自本招标书发出起日到2016年10月27日前,自行到永宁县扶贫办报名,并提交永宁县贫困村精准扶贫能力培训项目投标申请表。
2永宁县扶贫办审查后向投标单位发出邀请。
3、投标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送达投标书,逾期按照弃权处理。
4、各投标单位根据核定专业和培训能力,可同时投1-3个类别的1-5个标段(分工种制作投标书,包装密封标书,并在醒目位置注明投标类别。
5、评标费用:不收取评标费。
6、评标委员会: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组建
7、评标:2016年11月5日前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逐项评分,评出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投标人得分多少,依据项目规模大小从高到低确定候修机构数。
8、公示:对候选机构及中标项目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公示一周,公示期内受理评标申述。
9、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中标结果。所有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8份,并附电子文本。
五、签订合同投标文件
(一)中标单位在公布中标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与永宁县扶贫办签订《永宁县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协议书》,明确任务与职责,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签订协议书手续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二)特别约定:中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永宁县扶贫办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协议书》确定的义务,确保培训数量和质量。
附件:职业技能培训分配表
标签: 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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