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岭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站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岭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站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拟将铁岭市颗粒物组分站运行维护委托给第三方,站点配备设备包括在线离子色谱监测仪、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重金属在线监测仪、颗粒物激光雷达、氨气分析仪、工控机、气象仪等配套设施,运行维护主要内容为: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以及数据审核等,运维期限为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 36 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最终报价。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赢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区内盛峰嘉苑3幢3房号
邮箱地址:YCGCZX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赢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