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量2024年度评审项目比选公告
通州区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量2024年度评审项目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14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4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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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迪 |
联系电话 | 010*****466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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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量2024年度评审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4.******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8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5年1月9日前提交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量(2024年度)正式书面评审报告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业主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业主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评审单位接收本市医废处置量项目资料,审核业务资料、询问以及现场查看,通过对外询证、审查财务资料进行佐证,经三级复核,出据正式书面评审报告。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量2024年度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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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通州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4.******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5年1月9日前提交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量(2024年度)正式书面评审报告 |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业主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业主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评审单位接收本市医废处置量项目资料,审核业务资料、询问以及现场查看,通过对外询证、审查财务资料进行佐证,经三级复核,出据正式书面评审报告。 |
联系人 | 郑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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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466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郑迪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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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466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标签: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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