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5.62兆瓦光伏电站运维服务询比价采购公告

二次公告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5.62兆瓦光伏电站运维服务询比价采购公告

(二次)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5.62兆瓦光伏电站运维服务询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5.62兆瓦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人为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5.62MWp,并网电压等级10KV,并网模式为全额上网。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租用山东泰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平方米屋顶(3个屋顶)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其中主要配套地面箱变、预制舱等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项目于2017年12月并网发电,至今运行约7年。2019年~2023年平均年发电量约540万kWh。

2.2 采购范围:光伏电站生产经营全部工作(不包括:大修、技改、规模性损坏、电站保险、预防性试验);负责光伏电站所有的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设备检查检修、清洗、除草、技术监督、气象监测、财产照管等工作;与国家电网核对发电量、人员培训及资格认证,保障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等工作;负责电站送出线路运行与维护,包括高压电缆、架空线路、光缆等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民事关系协调,与当地业主、电网、政府的公关协调。

专项服务内容:电站清洗组件2次/半年,满足委托方验收要求。清洗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运维方承担的维护维修的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缺陷除外)、备置和更换低值易耗品、相关设备质保期外备件的供应,上述费用在单件6000元/次以下的维修维护及物料消耗由运维方负责(除组件外)。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2.4服务地点: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方要求

2.6采购控制价:12.93万元

2.7 运维发电量指标:280万kWh

2.8 运维人员需驻场,人数不低于2人

2.9 中标单位需与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方协议(详见下文《三方协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我司本次招标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11-2024.11)提供运维1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以上业绩至少二项;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报名时间和响应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4日8时30分(5天)

4.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后评审前,将响应资料完整密封于档案袋中,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递交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东街533号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卫处;

或邮寄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东街533号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评审委员会,电话:131*****639

4.3 公告结束后开始组织评审小组评审。

5.评审方式

5.1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由我司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6.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到五份)

所必须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至少包括:1、报价函;2、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近三年的公司业绩;5、提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方案及合理化建议;6、响应附件1《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5.62MW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合同》中的所有条款;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和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截图;8、提供资质要求的复印件。

7.报价函格式:

*****项目服务采购的报价函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项目服务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的报价(未税金额***元,税金***元,含***的增值税)按甲方要求或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服务/工程,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付款条件:每季度支付半年度运维费金额的50%。

备注:报价函中需明确运维费用包含生产管理费用和安全管理费用。其中,安全管理费用占总的运维费用的XXX%,即¥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生产管理费用占总的运维费用的XXX%,即¥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

供应商: ***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 年*月*日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35*****117

9.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139*****011

采购人: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签章)



附件1:

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5.62MW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TZYS-XXXX-YW-2024XXXX-01

委托单位(甲方):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4.XX.XX

签订地点:山西吕梁文水

委托单位(甲方):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光伏电站资产安全、经济、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电力行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讨论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委托乙方对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5.62兆瓦光伏电站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等技术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运行维护期内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运行、维护、生产管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5.62兆瓦光伏电站的全部运行、维护、资产安全生产管理及日常管理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乙方电站运维团队的薪资福利、待遇等人力成本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有权对乙方运维工作进行监督。

2、乙方应根据光伏电站的运行特点,以及本合同确定的人员数量和工作内容,组建本电站生产运行部,具体负责电站运行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3、电站的财务及证照印鉴由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管理。

4、甲方把乙方的生产管理权移交至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和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甲方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发电量统计与报送(包括但不限于电量相关报表、发电量、下网电量、上网电量、限电量等)委托给乙方管理,乙方需服从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类BT生产安全管理中心人员管理。

第二条 委托运行维护范围及内容

本条内容和第五条“日常运维内容”共同构成本合同工作的范围,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指乙方运维光伏电站设备、建筑、线路、电缆等运维管理范围。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包括电站内所有建筑、一/二次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支架、护栏、防雷配电柜、变压器、电缆、高压柜、SVG无功补偿装置、备用电源、网络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分布式光伏釆用电能质量分析仪)、发电量智能计量装置(含通信、数据功能)、用电量智能计量装置(含通信、数据功能)、消防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防盗系统、及电站设计图上的其他设备、装置)等电站站内资产的运行维护,外线(送出线路)的维护、巡检。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指乙方在运维电站的服务范围内主要完成的运维工作):

1、光伏电站生产经营全部工作(不包括:电站保险、预防性试验);负责光伏电站所有的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设备检查检修、清洗、技术监督、气象监测、财产照管等工作;与国家电网核对发电量、人员培训及资格认证,保障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等工作;负责电站送出线路运行与维护,包括高压电缆、架空线路、光缆等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民事关系协调,与当地业主、电网、政府的公关协调。

2、专项服务内容:屋顶电站组件清洗不少于2次/半年,满足甲方验收要求。验收要求为:组件表面清洁,无污渍。洗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乙方承担的维护、维修、抢修的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缺陷除外)备置和更换低值易耗品、相关设备质保期外备件的供应。上述费用在单次(低值易耗品)6000元以下的维修维护及物料消耗由乙方负责(除组件外),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单次维修超过6000元以上费用,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负责为光伏电站提供一台汽车作为交通工具,供日常巡检及电站运维相关的办事使用,负责汽车的燃料、保养、保险、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乙方所派遣人员应有驾照,除基本运维外,甲方有权指派及使用该车开展甲方电站运维相关的其他工作(接人、送文件等),限额每年3000公里(电站到市区)。甲方需要在不影响日常运维工作的前提下使用车辆,并需提前与乙方协调。

第三条 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目标

1、乙方保证电站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安全规范,符合国家和电网相关规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委派人员不得以甲方名义或电站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采购、安装的设备设施等)进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电站资产及其相应权利。

2、乙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甲方电站资产安全生产运行,努力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费用,并达到如下目标:

(1)送电要求:如电网不受限,原则上光伏电站和线路运行不得影响光伏发电送出。

(2)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光伏电站操作规程进行运维操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运行要求:半年无事故、无因人员责任造成光伏电站限负荷、无因人员责任造成设备降出力运行、无因人员责任造成设备缺陷不能及时发现、无因人员责任造成调度部门对本站业务水平不满意、操作年差错率为零,乙方缺陷年消除率达到 98%、设备缺陷发现及时率达到100%、抄表合格率达到100%、事故处理合理性达到100%、事故判断正确率达到100%、备品计划合理性达到95%。各类设备台账建立完善、正确、及时。

(4)运维光伏电站半年上网发电量保证值:280万kWh/半年。半年上网结算电量保证值包含运维期间天气因素、正常的停送电计划、检修等情况。以上网结算电量作为当年半年度运维合同电量作为考核数值,该半年度是指承包期限内6个月数值,乙方确认:该保证已充分考虑了限电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

(5)安全指标及资料要求: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值

备注

安全指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0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0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有人为责任的设备事故

0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误操作事故

0


不发生严重危害电网安全的事故

0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事故

0


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0


不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0


安全风险评估指标

管理性违章

0


装置性违章

0


作业(行为)性违章

0


生产人员安全培训率

%

100


“两票”合格率

%

100


“两措”计划完成率

%

100


资料

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站内设备、物资、安全隐患台账、运行记录、维护记录、巡检记录等等符合运行检修规格的全套资料

%

100


第四条 电站生产运行人员要求及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配备要求

1、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核心要素中明确乙方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事项,乙方项目负责人经乙方授权后代表乙方负责履行合同;乙方负责人为XXX,电话为 XXXXXXXXXXX 。

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为乙方正式聘用的员工,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项目负责人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乙方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和体检报告,以及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授权乙方负责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甲方纸质版【1】份。乙方不提交上述文件的,乙方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项目负责人;

3、乙方需要更换乙方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乙方项目负责人;

4、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乙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

(二)运维人员配备

乙方应依据生产经营实际配备相应数量人员,合理组织生产经营工作, 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用工的合法权益。

1、 项目负责人(站长)不少于【1】名(可兼职):全面负责项目生产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全面对开关站及光伏电站区运行、检修、设备管理及技术管理负责,对甲方代表负责;负责设备清洗、技术监督、气象监测、民事关系协调、与当地业主、电网、政府的公关协调。

2、 主运检(值长)(可兼职)不少于【1】名:负责开展集控运行、设备维检、安全管理、电力营销及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3、 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可兼职):负责物资、综合、安全等工作;

4、 运维时值班人员不低于【2】人,且任何时候保证在站值班人员2人,且人员资质满足现场运维要求。

(三)运维人员要求

1、运维时值班人员不低于2人,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的个人信息和岗位安排。

2、负责运行维护的工作人员须为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在电力生产运行岗位工作1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分别拥有高压和低压电工操作证、调度证、登高证等电站运行的必要证书。

3、乙方负责生产运行的值班长及管理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一定专业技能,有丰富的发电站或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一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负责生产运行站长作为乙方的现场代表,要严格执行合同,创造性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甲方财产安全及利益。

5、甲方有权知道乙方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岗位配置,如生产运行或管理人员调整(人员增减或更换),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形成书面材料于调整到位之前报甲方备案。

6、电站负责人(站长)必须持有国家电网相关部门颁发的省(市)级电力调控系统运行值班岗位资格证书;

7、乙方运维人员进场前必须熟练掌握合同项下光伏电站的运行方式、设备性能、技术规范、操作维护,且必须通过安全、技术等相关考试,培训、考试资料齐全并存档备查;

8、乙方运维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从事电力生产运维的禁忌性身体缺陷。项目负责人(站长)年龄应在【45】岁以下,从事电力生产运维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主运检(值长)年龄应在【45】岁以下,从事本专业运行维护工作【2】年及以上;

9、乙方应保证运维人员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变动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报甲方备案;

10、合同期内乙方需要提升运维人员技术水平等需要外出培训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与全体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及体检报告。

12、乙方所有运维人员的每日考勤需做登记和整理,下月3日前将考勤统计表报回甲方。有考勤机的,需进行考勤机打卡,打卡数据于下月3日前报回甲方。

13、乙方运维负责人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工作,接受甲方及其代表监督,并进行考核评价。如甲方认为乙方的运维工作不符合甲方或本合同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运维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运维人员无法圆满完成电站运维工作,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另行增加人员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 日常运维内容

乙方在光伏电站日常运维工作,除合同约定甲方应完成的工作外,与电站运营相关的其他工作均由乙方承担。主要有以下内容:

1、负责规范范围内所有设备站内24小时不间断监控、现场巡视工作,并形成日、周、月、年度报表,周报每周周五下班前,月报每月3号前、年报次年1月15日前、年度报表和巡检表单次年1月15日前提交。甲方执【1】份纸质版。

2、负责接收并执行调度命令。

3、负责规范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停送电等倒闸操作。

4、负责规范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巡视、缺陷处理、抢修等工作(如设备抢修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 费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服务内容第3点执行)。

5、负责规范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及计划检修工作。

6、负责运维委托后新安装的设备、系统验收,并配合安装、调试,接管运行维护。

7、负责规范范围内小于5个工作日的设备规模损坏更换工作。乙方负责电站所有管理设备缺陷故障处理,直到缺陷故障处理完成,并积极釆取措施,减少甲方发电损失。

8、负责站内电站组件的定期清洗工作,每半年不少于2次,需满足甲方验收要求。

9、负责规范范围内设备的治理、整改及其配合工作。

10、负责组件、汇流箱、逆变器性能检测及绝缘检测、继电保护等技术监督工作。

11、按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12、与甲方一同完成各种规程、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的编制、修订工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13、配合甲方制定所维护范围内设备日、周、月、季的维护工作计划及年度检修工作计划,技术监督、设备抢修工作计划;技术改造方案、设备更新方案及批量设备损坏更换方案的编制工作,相关计划编制后需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具体执行。

14、负责向甲方及时上报所需用的备品备件计划、装置性材料计划,并负责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15、负责规范范围内缺陷、巡检以及设备劣化情况的分析报表、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16、负责代理外包工作现场作业所需工作票,并配合甲方对现场工作实施进行监督、检査、验收。

17、负责“两票三制”执行。

18、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安措”、“反措”项目,落实“二十五项反措”。

19、按照甲方要求落实防寒、防冻、防暑、防风、防火、防震、防汛、防雷、春秋检等季节性工作计划和开展安全活动、消防活动等。

20、负责设备的保养、防护、清理等工作。

21、负责配合检修维护后设备的各种自检和试验。

22、负责站内设备防腐、油漆等维修和补修工作。

23、负责站内设备各种标志、标识、标牌、设备铭牌的维修和完善工作。

24、负责站内设备滤网清扫工作(频次:三个月一次)。

25、负责全站电缆沟及其盖板、电缆桥架及其盖板的维护工作。

26、负责电站电气设备维修、防护等所需加工零配件、加工件制作及其它外委加工修理,并负责安装。

27、负责检修维护安全工器具、检修工器具、所配组件清洗车等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査试验工作。

28、负责站内的消防(不含特殊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

29、负责站内所有预制舱内通风设施、上下水管道、检修电源箱、临时配电箱、空调的维护工作。

30、负责站内生产区域预制舱的门、窗、(含门锁、 闭门器、卷帘门设备、插销、油漆等)的维护工作。

31、负责站内生产区域预制舱室内地面的维护工作。

32、负责站内生产区域预制舱内外舱体、顶棚的维护工作,(舱体含涂料、等材料)维修维护等工作。

33、负责站内生产区域楼面防水维护工作(含卷材、涂料防水等)维修维护等工作。

34、负责设备基础油漆、瓷砖、角线的维护工作。

35、负责维护区域卫生(例如预制舱内外周边、空调等)的维护、维修、清理清扫等工作。

36、负责站内生产区域的不锈钢栏杆、上下楼梯、伸缩缝的维护工作。

37、负责电度表、仪表等常规仪表的检查工作。

38、负责全站所有已验收接管的设备的线缆、桥架、槽盒、电缆沟道及线缆孔洞的封堵、防火工作。

39、配合甲方各种检修工作中的检修电源接引、拆线、脚手架搭设、大件搬运等工作。

40、负责所辖设备及设备基础的保洁工作(包括预制舱、电缆夹层、值班室(如有)、宿舍(如有)、备件工器具库等房间以及电缆、桥架、槽盒的保洁清扫工作)。

41、负责站内网络通讯设施的维护,确保与甲方、地调、省调、设备厂家、施工单位等单位联络畅通,省调、地调通讯、关口计量检测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需要设备供应商厂家技术人员处理的缺陷,由甲方负责联系厂家人员消缺,乙方配合。

43、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向甲方提供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同时联系有关单位快速进行事故抢修。

44、乙方负责甲方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及本责任范围外的其它工作(此项工作是在不影响正常运维工作的情况下实施)。例如:上网电量和下网电量结算,当地工商行政、税务部门相关办事事项,电价补贴申报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地电力公司、工商、税务部门的收费由甲方承担,办理工作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45、由乙方承担的维护、维修、抢修的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缺陷除外)、备置和更换低值易耗品、相关设备质保期外备件的供应,上述工作费用单件(或项)价格在6000元/次以下的维修维护及物料消耗由乙方负责(除组件外)。单件6000元/次以上费用,需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由甲方承担费用。除甲方同意,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品牌型号需为初装品牌型号。如双方对单次单项(低值易耗品)费用是否高于6000元有争议的,可由甲方进行维护维修,单件费用低于6000元/次的,由乙方承担并支付或由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总承包价款中扣除,单件费用高于6000元/次,由甲方承担。相关设备质保期内备件的供应,大部件的更换,消耗品(光伏组件)的供应,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厂家更换。

乙方每个运维半年度负担的维修维护、备件、消耗品不超过半年度运维费的10%即¥XXXXXX元。未达到或超出前述金额的,按以下标准进行阶梯式奖惩:

未达到/超出比例小于5%,扣除/奖励半年度运维总费用的5%;未达到/超出比例在5%-8%,扣除/奖励半年度运维总费用的3%;未达到/超出比例在8%-10%,扣除/奖励半年度运维总费用的2%。上述扣除或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半年度运维总费用的5%,由甲方在支付第二次运维费用时一并结算。

46、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体系、标准,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日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7、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对站内的安全检查以及常规检查。

48、负责保持站内外道路畅通、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9、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体系、标准,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日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0、按照甲方的要求,以甲方附件1“技术规格书”管理标准为基础,建立健全光伏电站的各项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以保证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的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除本条另有约定外。

51、对内沟通:乙方生产运行部应定期、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涉及重大事项或甲方有要求的应提交经乙方相关负责人审核/签章的书面材料;与电站运维相关的紧急重要事务,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和请示。

52、对外沟通:在甲方指定人员的指导下,乙方负责严格根据电网的调度指令开展电站的投运、限电和解列等工作、参与与当地政府管理单位、屋顶所属企业方的其它事务沟通。

53、财产照管:乙方协助甲方开展电站所有建筑、设备/材料的资产照管。如遇故意损坏及盗窃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电站建筑、设备/材料的资产损失由乙方赔偿。

54、为保证甲方的收益,乙方承诺在合同规范运维期间,为甲方代管光伏电站备品备件库,采购易损件及工作范围内所需的基本备品备件、并保证库存量。乙方自行配备易耗品。

55、对光伏电站的土建部分(包括预制舱、箱变基础、内外装饰、广告牌、水、电、爬梯、电缆沟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并保证不因运维方工作疏忽而遭受人为损坏。

56、乙方在甲方领导下,与电网企业核对发电量,结算电费。

57、上述条款中所涉及到的光伏组件及与之配套的汇流箱、逆变器、箱变、预制舱内外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58、在每个运维季度第一个自然月内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组件清洗计划报甲方审批,待通过后按计划执行。

第六条 双方的通知与联系

1、甲方确定“ ”,乙方确定“XXX XXXXXXXXXXX”,为各自联络代表,负责处理双方日常生产业务联系工作,如发生人员变更需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执行本规范有关的一切生产业务通知,均需采用书面方式,通知书需要岀具联络代表签字,甲方亦可直接通知乙方,但应盖甲方公章。

3、费用结算、重大事故停机、因甲方需要停机、全站停电等重要通知需双方代表签字。

4、遇有紧急情况停机、停电,可先采用口头通知,处理后及时补填书面手续。

5、如釆取邮递方式,以本规范注明地址为唯一法定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变更需要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旦一方按规范地址邮递,视为送达。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对光伏电站全部设备、设施及本合同各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使用、控制、监管和盘点;

1、对各类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台账进行管理和检查;

2、甲方指派一名充分了解设备情况,有权迅速做出决定和提供资料的人员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的日常联络及必要时的沟通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及人员进行指导、 监督、考评,协调管理工作等;如乙方人员存在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或存在不符合相关运维工作情况的(如:癫痫、精神异常、多次故意违反电气操作规程、故意造成设备损坏等),乙方必须在半个月内完成更换合格的人员,如发现乙方存在瞒报、虚报、漏报安全生产事件情况,甲方将对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最高考核标准执行。

4、甲方有权在协议范围内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

5、甲方委托合同以外的定检预试以及改扩建等相关工作,乙方根据电网预算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及提交申请,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报送发电量、上网电量、损失电量等生产指标数值。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指标、生产指标、可靠性指标、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第三条考核内容要求执行。

8、对各类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台账进行管理和检查;

9、在甲、乙方的配合下,保证甲方取得售电收益;

10、对合同项下光伏电站乙方人员(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考评,要求更换;

11、对乙方安全生产运行维护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及其他管理等方面,按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和监督;

12、按照双方约定的周期、标准检查电站委托运营管理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乙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13、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相关设备的说明、技术资料、操作说明及手册、竣工图等有关技术资料。

14、甲方应负责督促乙方进场人员参加调度证的取证及光伏设备厂家举办的场内、外培训及设备厂家和电网公司技术联谊工作,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甲方指派一名充分了解设备情况,有权迅速做出决定和提供资料的人员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的日常联络及必要时的沟通工作。

16、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及人员进行指导、监督、考评,协调管理工作等;如乙方人员存在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或存在不符合相关运维工作情况的(如:癫痫、精神异常、多次故意违反电气操作规程、故意造成设备损坏等),乙方必须在半个月内完成更换合格的人员,如发现乙方存在瞒报、虚报、漏报安全生产事件情况,甲方将对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最高考核标准执行。

17、甲方有权在协议范围内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

18、甲方负责提供光伏发电站用水、电及乙方运维必须的办公场所。乙方运维人员的生活住所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19、甲方委托合同以外的定检预试以及改扩建等相关工作,乙方根据电网预算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及提交申请,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费用由甲方承担。

20、因未釆纳乙方提交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必要)并由此引发的事故,后果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人员违规操作或是违反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1、出现电站限电、整站停运等问题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2、对乙方书面提出的备品备件、工机具、仪器设备等物资的釆购计划,项目存在的技术问题及安全隐患,甲方应酌情按需给予审批、釆购并及时的处理。

23、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报送发电量、上网电量、损失电量等生产指标数值。

24、甲方负责光功率系统气象数据服务费用并自行承担因运维导致的电站发电量损失,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指标、生产指标、可靠性指标、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第三条考核内容要求执行。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组织生产人员学习竣工图、设备说明书等。熟悉全部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安装位置,掌握运行参数运行注意事项、安全维护要求等。

2、乙方应当审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报表的编写、审批、印发使用工作。审查巡视维护报表、技术台账的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相关工作。按照资料档案相关规定、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达标、移交工作。

4、乙方应当建立全部设备台账,完整调试数据及异常情况、处理过程及结果。

5、乙方配合甲方对上级领导或者电网公司对运维范围内现场工作的检査,并提供上级领导或电网公司需要的本合同维护范围设备的制度、台账、记录、数据等。

6、乙方应建立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站内设备、物资台账(按照电网公司及甲方管理要求),建立入库、出库领用手续制度,并将原始单据交甲方一份。

7、做好备品备件、设备、工具、建筑物等的接收、保管看护等工作。

8、乙方负责合同约定范围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运行维护内容规定的相关常规性检修维护工作;做好运行设备的定期维护并根据运行情况及相关电力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周期修试计划;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消缺处理。

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发现紧急或重大缺陷后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由于乙方过失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由于乙方巡视维护责任心不强等原因,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设备的非正常运行状态和故障, 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当发生电站资产损坏等保险范围内事故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负责做好抢险、现场取证、索赔资料收集,协助甲方进行索赔谈判事宜。

12、乙方必须指派一名充分了解设备情况,有权迅速做出决定和提供资料的人员作为联络人,全职参与本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与甲、乙双方的日常联络及必要时的沟通工作,该人员向甲方指派人员汇报工作。

1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付款。

14、在出现限电、停运情况下乙方应全力做好运维、保障未发电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15、乙方根据实际需求在本合同包含内容之外,及时的提出备品备件、仪器设备等物资的采购计划,对于甲方不能及时响应乙方实际运维需求而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其中:6000元以下的备品备件由乙方负责采购,并保证维护、维修、抢修的需要。乙方需在进驻电站前,清点电站备品备件、维护维修抢修的物资。

16、乙方应于合同签定后,服从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前进驻现场,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进行摸底,并按照甲方相关标准(附件)编写和修编设备运行规程、维护手册、检修维护规程以及各种技术支持性文件。

17、保存光伏电站设备规格参数资料、生产运行期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以及工程竣工资料。

18、在现场保存运行记录等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并允许甲方随时査阅。

19、编制年度、月度运行分析,并于次年1月15日前、次月3日前报送甲方,每周五下午17:00 前向甲方运维负责人报送上周运维周报。

20、如果发生需要进行非常规维修的情况,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同时将此工作的费用估算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进行该非常规性维修。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前,乙方将不进行任何维修,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紧急情况,可在得到甲方口头批准后,乙方尽快进行相关工作。

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光伏电站光伏区设备(包括支架、组件、汇流箱、 逆变器等设备)、及变电站内电力设备的现有备品备件数量和登记造册工作,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库存备品备件与规范期内甲方承担费用釆购的备品备件和领用记录,一并作为甲方在本规范期末核查乙方所属备品备件的依据。

22、乙方应在电网公司停电检修前向甲方提交年度光伏电站检修及试验计划,并在电网公司停电检修时实施检修及实验计划。对于变电站的运行维护、光伏区发电系统工作,乙方严格按照《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开关站部分)》、《电网调度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电力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制度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23、为了甲方运行数据的保密及数据对外统一,乙方只向甲方联络代表及生产技术部提供数据报表,不向其它任何部门提供运行数据。(乙方接到甲方联络代表书面签字通知后,方可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提供其它文件数据资料)。

24、协助甲方对甲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算和备案等工作。

25、负责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在工作现场的接待,生活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各自承担。

26、乙方在光伏区发电设备日常维护及变电站操作、维护中严格按照国家、电力系统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工作程序进行。

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允许除乙方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甲方所属光伏区发电设备及输变电设施、光伏区发电系统进行任何形式的操控,即使业主原因乙方也应当进行全力阻止和维护,包括根据职责及时拒绝或阻止甲方人员的不适当的操控,否则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8、为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乙方应根据电站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半年组件清洗工作,清洗费用由乙方承担。

29、乙方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联系相关专业单位进行每年定期检测、更换,产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30、乙方负责对现场各种设备设施制定相应的定置管理及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加强管理,一旦由于乙方责任出现意外或损坏,则按原规格予以更换或照正常折旧价赔偿。

31、乙方负责光伏电站的现场人员安全帽及工作服等劳保用品,费用包含在运维费用中。

32、乙方负责工器具的采购、维护、保管、安全措施管理工作;备品备件的管理。

33、乙方如遇光伏电站现场运维中出现的问题,经乙方采取妥善措施仍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应妥善处理员工管理工作,同时,乙方与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负责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的,考核及工资、福利的发放,不得拖欠其人员工资。乙方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与甲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34、乙方对光伏电站的安全工作负责,是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应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光伏电站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和管理措施,强化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的运行及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运维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35、乙方应保证所有光伏设备运行数据(包括电子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妥善保存。

36、乙方应文明使用、操作现场设备设施,如损坏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器具和电测仪表等,应照价赔偿,但正常磨损除外。

37、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检修维护及燃油费用,乙方应文明使用车辆,按照车辆维护保养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并将保养记录送甲方备案。

38、负责所辖设备及设备基础的保洁工作(包括预制舱、电缆夹层、值班室(如有)、宿舍(如有)、备件工器具库等房间以及电缆、桥架、槽盒的保洁清扫工作)。

39、乙方负责对接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及其它检查,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罚款,罚金由乙方承担。

40、乙方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自然年度生产运行总结报送甲方。

4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日、周、月填写报告表和故障台账登记表。

42、乙方应在运维期限内,配合电站所在地当地政府的一切检查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不配合检查,给甲方所造成的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除本条另有约定外,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考核

1、安全目标考核:没有达到第三条约定的任意一项安全目标要求,每发生一次经由甲方认定的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扣除半年度代理运行维护费的10%,扣除金额不超过半年运行维护总费用的20%;

2、运行管理考核:发生经由甲方认定的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重大运行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半年度代理运行维护费的5%,扣除总额不超过半年运行维护总费用的10%;

3、发电量考核: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双方确认的半年度上网结算电量保证值280万kWh,以未完成比例按下列标准阶梯扣除运维费用:

未完成比例小于5%。由乙方承担未完成电量对应脱硫煤标杆电费的10%;未完成比例在5%-10%,由乙方承担未完成电量对应脱硫煤标杆电费的20%;未完成比例大于10%。由乙方承担未完成电量对应脱硫煤标杆电费的30%。上述金额由甲方直接从运维费中全部扣除,扣除上限不得超过半年度运维总费用的25%。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电量损失,应在半年度预计保障结算电量中予以扣减。

4、发生以上三项考核指标,除扣除相应运行维护费外,由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生上述扣款事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确认后【15】日内支付。

(注:甲方确认后下发考核处罚单。)

5.奖励原则和方法

由于乙方原因,半年度上网电量超过双方确认的年度上网结算电量保证值280万kWh,达到293.5万kWh以上的,超出293.5万kWh部分电量进行奖励:

按超出电量对应脱硫煤标杆电费的30%计算奖励金额。上述奖励金额由甲方在支付第二次运维费用时一并支付,奖励上限不得超过半年度运维总费用的25%。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雷击、飓风和其它非甲、乙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超出设备安全运行限定条件的过风速、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且持续时间过长的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令乙方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规范中义务的而且既不是乙方合理控制范围内的也不是乙方错误或疏忽所导致的事件。

2、如遇故意损坏及盗窃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电站建筑、设备/材料的资产损失由乙方赔偿。

3、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规范中的义务,则:乙方免责。

4、乙方向甲方提交发生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和证明其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是由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通知。

5、交付通知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将在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被免于或修改其在本规范中的义务,但是:

a)暂停履行义务的范围和时间不得超出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时间。

b)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产生的在本规范中的义务,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而被免除。

c)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尽其合理努力对其未履行的义务作出补救。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期限自 2025 年01月23日起至 2025 年07月22日止,合同文本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情形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的情形

(1)如果在合同生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中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甲方、乙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可以终止合同;

(2)在合同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了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导致合同中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成为不合法时,双方都毋需进一步履行合同,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合同当事人应对合同终止前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双方确认最终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据最终结算单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扣除考核应扣减额)。同时,乙方应有权得到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为挽救甲方财产损失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费用。

3、甲方违约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能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约定任何到期无争议款项超过15个工作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义务并向甲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若乙方未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乙方违约的情形

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未能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或要求,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终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撤出现场,进行合同结算,并向甲方支付本年度运行维护费 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承担运维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价格款项中优先扣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提前解除合同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在乙方提供运维服务期间,甲方因电站运维受到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行政处罚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2)甲方因第三方原因或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不再运营该电站的,可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根据乙方已提供运维服务的费用结算运维费用;

(3)发生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开展运维工作,或擅自停工等其他情形,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适合继续承担运维工作的,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终止后的财物移交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光伏电站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合同、账册等移交给甲方,移交时:

1、所有光伏电站设备施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损坏的设备应当按照原值或当时的市值(以价值高者为准)进行赔偿;

2、技术资料、合同、账册等必须完备、准确;

3、如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半年度代理运行维护费【25】%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维护酬金及委托运行管理期限、运维费结算办法

(一)维护酬金及委托运行管理期限

经双方协商,年度委托运维酬金:

半年度运维价格为:¥XXXXXX元(大写:XXXXXX整)(税率6%),未税金额:¥XXXXXX元,税额:¥XXXXXX元。委托运行维护期限暂定为0.5年,自2025年01月23日起至2025年07月22日止。

运维费用包含生产管理费用和安全管理费用。其中,安全管理费用占总的运维费用的%,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生产管理费用占总的运维费用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运维费结算办法:

1、固定单价承包,单价为X.XXXX元/W/半年。

2、乙方运维时间不足半年时的运维费用的计算方式:半年度运维价格为¥XXXXXX元,月度运维价格为半年度运维价格÷6个月,即¥XXXXXX元/月,日运维价为半年度运维价格÷180天,即:¥XXXXXX元/天。

运维费用计算办法为:实际运维天数(或月数)×日(或月度)运维价+考核+其他(如有)=结算价格。

3、合同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相应减少或者增加后实际合同价经双方确认后相应进行调整。

4、签约合同价已包括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运行、维护、协调网内关系、易耗品、安全责任等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应当承担的工作、条件和费用。电站运行的上网电费、下网电费和送出线路的维护检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整站资产保险由甲方负责,其他电站运维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总包价款中。

(三)支付时间

1、双方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合同签订生效后,运维费按季度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共2次支付,合同满3个月后即第4个月10日内进行第一次费用支付,支付费用为合同总额的50%;剩余合同总额的50%,根据乙方运维工作的考核结果,在减去考核费用以及损失赔偿后由甲方在结算金额确定后【10】日内进行支付,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支付。

2、甲方须于一个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30日内依据合同约定及其附件约定出具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由甲方支付剩余款项。若后续不再继续合作,乙方无条件配合各项工作交接,如不配合或不如实交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运行维护费用,乙方有权停止运维工作并撤离现场。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同等金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的付款日期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每次付款前,价款应由双方确认一致方可支付。在运维费支付时间节点,由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在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i审核同意后,甲方再审核支付。如存在争议,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第十三条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规,防止误碰、误跳运行设备;无责任性设备损伤和人身轻伤;无设备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和人身损伤责任事故;无设备损坏责任事故;

由于设备质量问题以及任何非人力原因,例如天灾、雷击、地震、光伏灾、火灾、雨灾、雪灾等不可抗力行为产生的安全责任不在乙方负责范围内,但乙方因尽力抢救维护。

乙方应自行承担运维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因运维产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方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应当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运行维护范围、维护管理目标、维护内容和义务等条款,甲方依据委托运维协议及附件1《技术规格书》中的电站运行维护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因乙方过失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应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向甲方支付半年度运维费【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其他

1、若在光伏电站运维过程中,出现协议中未约定事项发生时,乙方应本着保证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首先确保光伏电站设备正常运行、电量的输出不受影响。其次与甲方进行合同未约定项的处理,处理原则应本着友好的原则。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其效力和本协议等同;

3、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中规定的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包含附件:技术规格书、安全协议和人员配置及资质(需乙方提供)、备品备件及工机具清单(乙方自行配备);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1、技术规格书

附件2、安全协议

附件3、人员配置及资质

附件4、备品备件及工机具清单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1、技术规格书

1.目的

为保证人员、设备安全及规范电站运维人员操作,提高电站的技术管理水平,统一规范光伏电站工作管理职责、管理要求,明确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实现凡事有人管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据可依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完成特制定本运行检修规程。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所有电站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以及电站行控制、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异常运行与故障处理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光伏电站所有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2019光伏发电站逆变器检修维护规程

GB*****-2019光伏发电站运行规程

GB*****-2018光伏组件检修规程

GB*****-2018光伏方阵检修规程

DL/T393 -2010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4.定义、术语和缩略语

4.1充电

是指设备带标称电压但不接带负荷。

4.2送电

是指设备充电并带负荷(指设备投入环状运行或带负荷)。

4.3解列

是指将一个电网分解为两个及以上电气相互独立运行部分。

4.4并列

是指将两个及以上电气相互独立运行的设备通过运行方式切换连为一个整体电网运行。

4.5运行转热备用

是指断开设备各侧开关。

4.6热备用转运行

是指检查刀闸合闸的前提下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不明确不合格的开关意外的设备各侧开关。

4.7热备用转冷备用

是指检查设备各侧开关断开的前提下断开设备各侧刀闸。

4.8冷备用转热备用

是指检查设备各侧开关断开的前提下合上设备各侧刀闸。

4.9冷备用转检修

是指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装设接地线)。

4.10检修转冷备用

是指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或拆除接地线。

4.11热备用转检修

是指拉开设备各侧刀闸,并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装设接地线)。

4.12检修转热备用

是指拉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合上除检修要求不能合或方式明确不合的刀闸意外的设备各侧刀闸。

4.13运行转检修

是指断开设备各侧开关及刀闸,并在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刀闸(或装设接地线)。

4.14检修转运行

是指断开设备各侧接地刀闸(或拆除接地线),合上各侧开关及刀闸。

4.15紧急停机

是指按下紧急停机按钮,交流接触器脱扣,并网逆变器停止工作。

4.16并网发电

是指逆变器检测交流电网满足并网发电条件,同时检测光伏阵列有足够的能量,其后并网交流接触器自动合闸进入发电模式,逆变电源一直以最大功率点跟踪方式使光伏阵列输出的能量最大。

4.17正常模式

PV阵列输入电压在额定的直流电压范围,输出三相交流电压在额定的交流范围,逆变器将输入直流电能变换成交流电能输给电网。

4.18待机模式

在此模式下,如果输入电压出现过压想象则关闭逆变模块,切断输入;若输入电压低于开机电压,关闭逆变模块,逆变器仅保留中控模块保持对输入电压的监视,通常在夜间无日照的情况下,逆变器自动进入这种模式,以达到低功耗的目的。

4.19自动开机模式

自动开机模式指在满足发电要求条件下,系统具有自动开机功能,不需要人为干预。

5.职责

5.1电站站长

站长是电站的具体负责人,是电站运行管理、成本控制、内外关系协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的执行者,对电站的发电量、上下网电量结算、运营成本、安全生产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组织开展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

5.1.1 负责光伏电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济运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5.1.2 负责电站生产、设备运转情况,定期开展电站运行分析,提高电站经济运行指标。

5.1.3 负责电站内部、外部关系协调,相关单位联系和组织工作。

5.1.4 负责电站发电量计划,发电计划目标的实现及考核。

5.1.5 负责制定和完善电站各项运行检修规程、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

5.1.6每季度第一个自然月内提交本年度电站除草、组件清洗计划,实施前汇报甲方,做好清洗前后数据对比,便于甲方验收工作。

5.2电站值班长

值班长是电站运行维护工作、电站的上、下网电量统计、运营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电站全部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领导维护人员完成电站日常运维及上级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向电站负责人汇报。

5.2.1 负责组织编制运行规程、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等工作。

5.2.2 负责运维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工作。

5.2.3 熟知电站所有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原理,对发电任务完成情况负责。

5.2.4 及时与调度联系并接受调度令,并及时将调度令汇报站长。

5.2.5 负责组织开展电站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并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及相关记录工作。

5.2.6 担任工作票、操作票、紧急抢修单的签发人,做好巡检、检修时风险评估及安全交底。

5.2.7负责电站所有区域内的6S管理工作,保证值班室、控制室、继保室、设备室、生活区达到6S标准。

5.3值班员

值班员是电站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负责人,对电站全部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数值电站设备的各项参数,完成各类操作,向站长汇报。

5.3.1 接受站长统一协调管理,及时调整设备运行状态,保障电站安全、经济运行。

5.3.2 做好设备巡视工作,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做好数据抄录、统计工作。

5.3.3 负责管理劳保用品、绝缘用具。

5.3.4 负责后台监盘工作,对电站的防火、防汛、防盗、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检查。

5.3.5 担任工作票、操作票、紧急抢修单的许可人,做好工作许可、终结的运行记录,做好重点设备的重点监控。

5.4检修员

检修员是电站设备计划性保养、突发性抢修的责任人。对电站全部设备的完好率负责,向站长汇报。

5.4.1 对光伏组件的清洁程度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清洗工作,每半年不少于2次。

5.4.2 负责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收集、整理。

5.4.3 负责方阵电池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二次舱的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4.4 担任工作票、操作票、紧急抢修单的负责人。

6.值班制度

6.1正常情况下,除当班人员和负责人外,因工作需要下列人员可以进入值班室:

6.1.1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上级相关领导;

6.1.2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其他人员。

6.2光伏电站内应24小时不间断监控,根据不同站内需求安排倒班,每月排班表单提前一周汇报甲方。人员配备须与运维合同一致,请休假提前一天报备甲方。如私自离岗、未报备视为旷工考核、情节严重超过两次,我司有权无偿单方面解除运维合同。

6.3监盘人员应认真监视各种参数、数据的变化情况,做到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因异常故障处理不及时导致“两个细则”考核费用由运维方承担。

6.4监盘人员轮换时交接着必须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使接盘者做到心中有数,接盘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报警信息。

6.5保持主控室肃静,不准闲谈、喧哗、吵闹,不准在主控室讨论与工作无关问题。

6.6主控室的值班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私人会客、聊天、上网、玩手机,不得擅自离岗。

6.7主控室内所有设施、台账及用具必须定置摆放整齐。

6.8值班人员每周应对台账进行整理、归档及处理等,每月10日记录台账进行装订归档。

6.9值班人员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巡检、抄表、操作等行为,并按照《附表A光伏电站日与月度巡检表(分布式)》、《附表B光伏电站倒闸操作票》、《附表C第一种工作票》、《附表D第二种工作票》、《附表E带电工作工作票》、《附表F紧急抢修单》、《附表G光伏电站日报表》、《附表H光伏电站月报》、《附表I电站生产周报》、《附表J光伏电站设备非计划检修维护记录表》、《附表K绝缘防护具台账》认真填写并按时归档。

7.巡回检查制度

7.1巡视高压设备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巡回路线、时间对全厂设备巡视检查。

7.2巡视工作要全面细致,重点突出,一丝不苟,注意安全,发现设备异常时,及时的处理和汇报值班长,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由值班长决定处理方案,并做好记录。

7.3遇下列情况应加强巡视力度及频次:

7.3.1设备存在较大的缺陷和异常。

7.3.2新设备投入运行或设备经改进后。

7.3.3设备经过大小修,或缺陷处理后。

7.3.4倒闸操作或系统变更后。

7.3.5天气、季节、气温、水位等的较大变化后。

7.4值班长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性的巡视工作。

7.5在高压设备巡视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中有关高压设备的注意事项。巡回检查时,巡回人员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在危险点附近长期逗留。

7.6设备的异常运行,总是要通过各种现象反映出来,通过听、闻、看、摸的办法,不放过任何微小的可疑现象,发现缺陷所在。

7.7实习值班员不得单独巡视电气设备。

8检修工作制度

8.1设备上的一切检修工作都应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检修作业经批准后,由检修人员提前交来工作票,运行人员一次做好安全措施。

8.2工作许可人必须完成下列项目后,会同检修负责人一起签署检修工作票。

8.2.1 审阅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和工作票中所填各项是否完备无错。

8.2.2 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且与现场核对无误。

8.2.3 在工作票上填明所做安全措施,指出注意事项或带电部位。经双方签字开工之后,任一方不能随便变更安全措施。

8.3检修作业完后,检修负责人应向运行作详细书面交待,包括检修项目,处理前后情况,处理办法,发现的问题,或改进情况,有关数据,原理图,或有什么要求,还存在什么问题,经值班员现场试验合格后,双方在记事簿上签字,待全部工作完毕,现场清扫好,人员退出现场后,方可办理工作结束。

8.4检查验收包括以下项目:

8.4.1 检查设备现状,安全措施情况。

8.4.2 检修质量,缺陷消除情况,有无异常。

8.4.3 设备和现场清扫完好。

8.5一般检修工作由值班员验收,较重大,全面的检修工作由值班长验收。

8.6每办完一项检修工作交待,值班员应向值班长作详细汇报,并将有关主要情况记入运行日志内。

8.7办理完的检修工作票由当值收订,值班负责人审核,盖上“已执行”的印章,留为保存。

8.8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是运行维护的一个重要方面,运行值班员应认真按时作好定期工作。

8.9定期工作应安排熟悉人员进行,并做好有关记载,做完后向值班长汇报,由值班员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日志内。

9 倒闸操作制度

9.1倒闸操作应严格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按调度和值班长命令执行。

9.2为了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杜绝误操作现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的遵守操作票制度与操作监护制度。

9.3电气操作票执行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期间不得接受其它操作任务或其它宫锁任务,防止多任务发生误操作事故,一个操作任务完成后,方可接受另一个操作任务。

9.4在操作时,必须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并由监护人、值班员、值班长分别审阅正确后,各自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

9.5必须使用已受控打印的操作票。打印后的操作票不许涂改或有模糊不清、操作顺序颠倒、漏项之处,否则必须重新填写。

9.6对每一张操作票,值班长应安排合适人员,并向其详细说明情况,使操作人熟知操作目的、顺序及操作方法,较大型而重要的操作,值班长应亲自督促检查。

9.7操作前必须进行危险点预控,模拟预演正确后方可操作。操作中应严格执行防误闭锁运行规程。

9.8在操作时,必须按操作票的顺序执行,不得马虎从事、流于形式,每操作完一项要在操作票上划“√”,不准先划好或事后一起划,操作完毕后应加盖“已执行”印章。

9.9操作中应严格“监护、复诵”制度,无论大小操作都必须有人监护,操作人操作前应复诵并打手势,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注意仪表,信号变化是否正常,每操作完一项经检查无误后,在操作票对应项上划“√”,主要项目还应记录操作时间。

9.10在操作中若发现设备异常或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报告发令人查明原因后再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项目和顺序。

9.11全部操作完了,要仔细检查操作质量和有否漏项,最后向发令人报告,值长将有关系统变更情况详细记入运行日志内。

9.12操作结束后,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9.12.1 整理操作票,盖上“已执行”印章。

9.12.2 登记、记录有关数据。

9.12.3 整理好所用的钥匙,工器具等。

9.12.4 装拆、借还接地线必须登记接地线号码、装拆人的姓名及时间:装拆接地线同时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

9.13制定倒闸操作票要做到三考虑五对照:

9.13.1 三考虑:考虑一次系统的改变对二次的影响;考虑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系统变更后的安全经济性。

9.13.2 五对照:对照现场实际;对照设备图纸;对照现场规程;对照运行系统;对照原有操作票及有关交待。

10 工作票管理制度

10.1运行值班员在收到工作票时,应认真的对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完善,并按工作票中的要求进行布置安全措施,并认真的做好有关的记录。

10.2如果对工作票中所要求的措施有疑问时,应及时的同工作负责人联系。

10.3在工作票发出前,应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对所布置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做好电气检修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批准工作。

10.4在检修工作结束后,运行值班员应对所检修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合格后可将工作票结束,并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

10.5工作票办理结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的拆除检修设备上所布置的安全措施。

10.6已经批准延期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左上角编号处盖“延期”章;已宣布作废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右上角编号处盖“作废”章。

10.7已经执行完毕的工作票应在登记簿登记,并收存在工作票夹内,不得乱放,保存期三年。

11事故处理制度

11.1运行设备的事故处理应在值班长领导下进行,其它参加处理人员必须听从值班长的统一指挥。

11.2事故处理应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调度命令、规程制度及站长的指令正确迅速而果断地处理好。

11.3事故处理应做到紧张而有秩序,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切要听从统一指挥,有关人员要各自坚守岗位,人员接到命令后应及时(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事故现场。

11.4事故时,值班员要及时向值班长汇报有关现场设备及事故情况,注意信号表计等有关情况,加强监视。

11.5事故发生中,在不影响处理的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值班负责人、上级调度汇报简要情况。

11.6事故处理应坚持“宁停无损”的原则进行处理。

11.7事故处理完后要进行认真总结,详细填好运行日记,对较重大的事故应提出清楚明了的书面报告,并进行总结评价以利于吸取经验教训。

12 运行管理制度

12.1运行状况分析

12.1.1 全体运行人员在值班中,应经常性的开展对运行设备存在的缺陷等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活动,使设备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状态。

12.1.2 每日利用班后会,总结分析全厂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并在班长工作日记中做详细记载。

12.1.3 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和专题运行分析,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数和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提出今后的对策,并作好记录并上甲方;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主要分析的内容有:

12.1.3.1在发生异常、误操作、违反规程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的进行专题分析当事人、值班员人、值班长负责在三日内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12.1.3.2高压设备运行方式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加以预防;

12.1.3.3设备保护装置的配置分析,运行可靠性分析,动作情况分析;

12.1.3.4“两票”执行情况分析。正确率分析,找出问题、加以预防;

12.1.3.5设备障碍、异常、重大缺陷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

12.1.3.6设备监视数据、试验数据、仪表数据分析、是否存在隐患;

12.1.3.7 光伏发电量、负荷电量是否正常;

12.1.3.8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12.1.3.9通信、远动、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12.1.3.10各种记录填写、资料管理、防火、防盗等情况进行分析。

12.2交接班管理

12.2.1 值班员需按值班表轮换值班,禁止私自替换班,若有必要替换班须经值班长同意,站长批准方可。

12.2.2 接班人未来接班时,交班人应继续值班,待接班人到位后,方可交接。

12.2.3 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办完交班手续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之前不得离开岗位。

12.2.4 在交接班中发生事故时,则应修正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结束并得到值班长同意后,方可交接班。

12.2.5 接班人员在未正式接班前,不得改变系统运行方式。

12.2.6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 所属卫生专区彻底检查、清扫一次;

b) 全面的检查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备用情况;

c) 检查所属的工具、仪表、钥匙、照明和消防设备是否缺少和存放整齐;

d) 将本班所有的操作事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等情况都应详细记在运行日志中,并整理好其它记录。

12.2.7 接班人员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中控室,集中精力准备接班,在没有正式接班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 查阅运行日记及其它记录;

b) 向交班人了解前班设备运行情况、有关命令指示和技术措施;

c) 全面检查专责所属的设备、系统运行、备用和检修情况;

d) 检查所属的工具、仪表、钥匙、照明和消防设备的存放和完整情况,当发现有缺少、损坏或不完整时,应向交班人询问清楚;

e) 检查专责所属的卫生专区的卫生情况,如不清洁,应向值班长汇报,由值班长提出清扫意见,待清扫合格后再接班。

12.2.8 交班时由应注意听取,有疑问可提出,确认无误,必要时进行现场交接,检查验收。

12.2.9 接班方认为可以接班后,会同交班人员在运行日记交接栏内签字,此后交班方可离开岗位。

12.2.10 交班方应向接班方详细交待的主要内容包括:前几班运行情况,现运行系统及存在问题,以及上级调度和有关领导的指示及其他有关情况。

12.2.11 遇有新设备投入,或重大设备系统变更及存在较大设备缺陷时,应到现场详细交待,做到清楚明了,必须到现场才能交接的,需在口头交接后一次进行现场交接完毕。

12.2.12 交接班还应包括运行各项管理工作的交待,检查钥匙,技术记录,图纸,仪表工器具,地线以及一切公用品完好齐备,接班方应详细检查,如有短缺和损坏交班方应负责说明原因。

12.2.13 遇有事故处理或较大的倒闸操作,应将工作告一段落或做完后进行交接,交接时不能忽视对运行设备的监视。

12.2.14 交接班规定:

a) 接班人员必须履行同等交接班“五清”职责,不得互相依赖;

b) 交接班应做到“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c)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在不具备系统掌握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两票”作业;

12.2.1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

a) 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不符合规程要求;

b) 当切换系统或启停设备未达到一个阶段时;

c) 所属专区卫生不合格时。

12.2.16 交接班责任划分:

接班检查发现设备系统有不正常现象时,如交班人未作记录和口头也未交代,接班人应向交班人提出,经双方核实后由交班人负责;

设备系统如因操作而造成的问题,在交班时,双方都没有发现,而交班后出现问题时,则由交班人员负主要责任,接班人员负次要责任。

12.3技术记录管理

12.3.1 运行有关技术记录是重要的技术档案,应装订保存好,记录时要工整清楚明了,记时准确,应该签字的,一定要签字。

12.3.2 各相应表报要按时认真记录,由值班员签字,值班长审核,遇有疑异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对策。

12.3.3 对各种记录簿及表报严禁乱写乱画和随意撕扯,要求清洁工整,用后放回原处。

12.4设备缺陷管理

12.4.1 一切生产设备和设施在运行、检修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现象均视为设备缺陷。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发现缺陷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汇报值班长,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

12.4.2 对较大的设备缺陷应向上级调度和领导及时汇报,联系有关人员尽快处理,不能长时间带缺陷运行。对待存在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加强监视,做好事故预想,确保安全运行。

12.4.3 所有发现的设备缺陷,都应在设备巡检系统上登记和记录在运行日记中。

12.4.4 系统、设备有较大异常时,应组织搞好运行分析,对运行各项日常工作亦要定期总结分析。对设备运行状况随着季节,天气,气温及不同运行方式或存在的问题不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防患于未然,使设备处于最优运行工况。

12.4.5 缺陷消除后,检修人员应在设备巡检系统上签字,完成设备巡检系统上设备缺陷鉴定、审批、处理、验收、运行日记中记录的闭环管理。

12.5仪表、操作工器具、安全用具、公共用品、钥匙、备品等的管理

12.5.1 运行公用仪表是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作设备维护检查和查找隐患时用,一般不能作为他用,无论任何人不能借用和带走。

12.5.2 使用仪表时必须清楚用法和量程,使用得当,并严格按电力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用完后整理好放回原处。

12.5.3 操作工器具及安全用具是运行专用工具和防护用具,平时不能随意动用,加强保管,爱护,定期试验,对不合格的器具不能使用。倒闸操作之前应先准备好有关器具,用完后及时整理好放回原处,不能让其受潮变形和损坏。

12.5.4 桌、椅、柜、橱及运行工作所有公共用品,是运行人员进行值班活动的必须用品,应精心保管,使用得当,摆放整齐,清洁美观,出现问题及时修理。

12.5.5 对运行所有钥匙,要加强管理,借用要登记,并及时催还消号,设备钥匙不能借给无关人员,对加锁的设备和部位,一定要人走加锁。

12.5.6 运行备品包括各种熔丝,指示灯泡和运行用各种表报,记录纸张,应注意节约使用,及时更换、添补,加强管理。

12.6接地线、接地刀闸及标示牌管理

12.6.1 遇有检修任务,需要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必须按照接地线编号登记在运行记录本上,工作票收回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对照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编号并登记在运行记录本上,将接地线放回指定位置上。

12.6.2 属调度管辖的接地刀闸,在拉合接地刀闸时,均按调度令进行操作,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拉合接地刀闸。

12.6.3 凡是检修停电设备的刀闸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票没有收回前,任何人不得收回标示牌。

12.6.4 在设备检修现场应装设遮拦,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在检修设备邻近带电设备位置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和“语音警示牌”。

12.6.5 工作结束,工作票收回,取回标示牌放回工具箱内。

12.7防火管理

12.7.1 电站全区域禁止吸烟,禁止乱用火种。

12.7.2 电站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实行定置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移动或做为它用。

12.7.3 厂区内发现火险及隐患要及时上报。

1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3.1设备缺陷的分类:危险性的缺陷、重大性缺陷、一般性缺陷三类。

13.1.1危险性缺陷是指设备或建筑物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

处理的缺陷,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3.1.2重大性缺陷是指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的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或发展成危险性缺陷。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消除前应加强设备巡查、监视。

13.1.3一般性缺陷是指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需定期上报,列入计划处理。

13.2一切生产设备和设施在运行、检修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现象均视为设备缺陷。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发现缺陷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汇报值长、站长,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

13.3对较大的设备缺陷应向上级调度和有关领导及时汇报,联系有关单位尽快处理,不能长时间带缺陷运行。对待存在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加强监视,做好事故预想,确保安全运行。

13.4所有发现的设备缺陷,都应在设备巡检系统上登记和记录在运行日记中。

13.5系统、设备有较大异常时,应组织搞好运行分析,对运行各项日常工作亦要定期总结分析。对设备运行状况随着季节,天气,气温及不同运行方式或存在的问题不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防患于未然,使设备处于最优运行工况。

13.6缺陷消除后,检修人员应在设备巡检系统上签字,完成设备巡检系统上设备缺陷鉴定、审批、处理、验收、运行日记中记录和缺陷薄中的交待处理记录的闭环管理。

14电量报表系统管理制度

14.1值班长负责电量报表管理。

14.2当班值班员负责报表填报发出,将每天发电量数据汇报甲方。

14.3电量报表录取数据异常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并汇报至站长。

15直流汇流箱的巡检规定

15.1检查汇流箱门是否平整、开启是否灵活、关闭紧密,汇流箱周围无杂物。

15.2检查汇流箱内的防雷保护器是否正常。

15.3检查电流表是否平衡,有无不稳定或激增现象。

15.4检查接线端子连接是否紧固,有无松脱、锈蚀现象。

15.5检查电缆进出口封堵是否密封。

15.6分布式电站巡检周期详见附表《光伏电站日与月度巡检表(分布式)》。

15.7集中式电站巡检周期详见附表《汇流箱巡检记录表(集中式)》,每月10号、20号巡检。

16逆变器、变压器、开关柜的巡视检查规定

16.l监视触摸屏上的各运行参数,方式开关位置正确。

16.2逆变器室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室内良好通风。

16.3检查逆变器、变压器温度不超过80℃~100℃。

16.4检查触摸屏、各模块及控制柜内各面板上无异常报警显示。

16.5检查逆变器室清洁、无杂物、过滤器污染程度。

16.6检查逆变器、变压器冷却系统运转正常。

16.7检查逆变器、变压器是否有异常振动、异常声音和异常气味。

16.8检查逆变器、变压器柜门锁好,逆变器、变压器在运行状态下禁止打开高压柜门对设备进行检查。

16.9检查支撑绝缘子是否完整,无裂纹、放电现象。

16.10检查各引线按头接触是否良好,接触点是否发热,有无烧伤痕迹,引线有无断股、折断现象。

16.11分布式电站巡检周期详见附表《光伏电站日与月度巡检表(分布式)》。

16.12集中式电站巡检周期详见附表《光伏电站光伏区箱变巡检记录表(集中式)》、《光伏电站逆变器巡检记录表(集中式)》每周周二巡检。

16.13开关柜的巡检周期详见附表《高压电缆分支端头点检表》,每周周二巡检;

17光伏组件的巡视检查规定

17.l检查光伏组件来光面是否清洁,有无积灰、积水现象。

17.2检查光伏组件板间连线有无松动现象,引线绑扎是否牢固。

17.3检查光伏阵列汇线盒内的连线是否牢固。

17.4检查光伏组件是否有损坏或异常,如遮挡、破损,栅线消失,热斑等。

17.5检查光伏组件接线盒内的旁路二极管是否正常工作。

17.6检查方阵支架间的连接是否牢固,组件整体接地、支架与接地系统的连接是否可靠,电缆金属外皮与按地系统的连接是否可靠。

17.7分布式电站巡检周期详见附表《光伏电站日与月度巡检表(分布式)》。

17.8集中式电站巡检周期详见附表《组件月度巡检记录表(集中式)》巡检周期为每月20日前。

18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巡视检查规定

18.l检查后台机(含UPS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18.2检查有关数据显示是否正确,各遥测、遥信量是否正确无误。

18.3后台打印机工作是否正常,打印纸安装是否正确,数量是否足够。

18.4检查或维护过程中,严禁更改后台的参数、图表及实时数据。禁止退出监控系统。

18.5 UPS保养记录表详见附件《UPS保养测试记录表》,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19保护及自动化操作规定

19.1调管设备保护和自动化装置的停运,必须经设备调管调度同意。

19.2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时,应先投交流电源回路(电流、电压),后投直流电源回路,检查装置工作正常后再投入出口跳闸压板,投入严办时必须在压板两侧进行验电,退出时顺序与上述相反。

19.3正常退出保护压板时,不得停整个保护装置的较、直流电源。

19.4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是,必须考虑对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影响。

19.5取直流熔断器时,其操作顺序为:先取正极,后取负极;装熔断器时顺序与此相反。

19.6二次回路工作中发生直流接地时,应立即停止该工作,待查明原因后,再恢复工作。

1734590564014.jpg

1734590564098.jpg


1734590564093.jpg

1734590564073.jpg

1734590564110.jpg

1734590564094.jpg

附件2、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一、协议的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运维作业的安全性并切实实施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在作业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项目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山东泰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内

2、运维承包时间:2025年01月23日起至2025年07月22日止。

二、协议内容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权利

1、电站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规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书面计划甲方为乙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甲方应及时处理、排除由电力公司提岀及乙方无法处置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安全交底。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监督检查乙方的现场安全运行防护措施,发现乙方违章作业,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4、督促或组织乙方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 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5、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 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6、组织或参与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应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7、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乙方安全权利与责任

1、乙方是光伏电站运维工作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全面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

3、乙方负责成立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乙方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安委会及安全其他会议,定期汇报安全工作,掌握甲方的安全目标、相关动态和要求,并及时组织传达、贯彻执行。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

5、乙方有权就对由供电部门提出、运维过程中发现且无法自行处置的及需要技术升级、改造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并要求甲方及时处理解决。

6、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日常运维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岗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对所有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学习掌握保证运维工作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考试合格者方可进行作业,并留有记录,上岗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的员工不允许从事运维工作。

8、乙方应在运维过程中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全负责人进行联系和信息交流,并处理由日常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

9、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10、乙方在项目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根据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要求作业人员穿戴、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后方可进场作业,不能满足安全工作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

11、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及时对甲方及供电部门有关安全的文件、通报及会议精神进行宣贯。

12、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从事电气作业。

第三条安全责任

1、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2、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合同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四条协议确认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作业。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附件3、人员配置及资质

总人数:运维时不少于2人。

附件4、备品备件及工机具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1

工具箱


2

2

十字螺丝刀

2″

2

3

4″

2

4

6″

2

5

一字螺丝刀

2″

2

6

4″

2

7

6″

2

8

专用十字螺丝刀


2

9

专用一字螺丝刀


2

10

电工刀


2

11

老虎钳


2

12

剥线钳


2

13

活扳手

2″

2

14

4″

2

15

6″

2

16

钟表起子


2

17

验电笔


2

18

棘轮压线钳


2

19

电烙铁

50W

2

20

钢板尺

300mm

2

21

钢卷尺

3M

2

22

裁纸刀


2

23

工具包


2

24

尖嘴钳


2

25

斜口钳


2

26

电缆刀


2

27

什锦锉


2

28

榔头

0.5P

2

29

万用表


2

30

一字螺丝刀

8″

2

31

10″

2

32

十字螺丝刀

8″

2

33

10″

2

34

450MM钢锯架


2

35

开口扳手

2

36

内六角扳手


2

37

电工尖嘴钳

6″

2

38

电工斜嘴钳

6″

2

39

活口扳手

10″

2

40

12″

2

41

大力钳

7″

2

42

电能质量钳形表


2

43

绝缘摇表

1000V

2

44

手电筒


2

45

对讲机


3

46

望远镜

80*50

1

三方协议

协议编号:XXXX-XXXX-XX-2024-XX-01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山西吕梁文水

甲方:滕州市优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

丙方: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2024年X月XX日甲、乙双方签署《XXXX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XX-2024-XXX(以下简称“运维合同”)。

现因甲方上级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管理结构变动,为保障委托运维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确认如下:

一、甲方将其5.62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生产、安全、发电量统计与报送(包括但不限于电量相关报表、发电量、下网电量、限电量等)委托丙方负责,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乙方同意在《运维合同》范围内配合甲丙工作。除上述委托事项外,5.62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其他经营管理工作仍由甲方负责。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丙方接替甲方负责《运维合同》中的生产、安全、发电量统计与报送工作,除款项收支权利义务外,上述工作对应的甲方在《运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由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应就上述工作对应的自身义务向丙方负责。上述工作中,根据权利义务性质不宜转移的事项,仍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当日,乙丙双方应进行运维工作对接。丙方按照《运维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丙方对乙方运维工作验收合格并确认应结算费用后,甲方再审核支付;丙方根据《运维合同》对乙方进行安全管理考核,考核收益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在支付运维费用时扣除。

四、乙方负责运维电站发电量统计与报送(包括但不限于电量相关报表、发电量、下网电量、限电量等)按照《运维合同》及时报送丙方。

五、乙方在《运维合同》中的权利及义务不发生变化。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自盖章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服务询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