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案件款账户开立项目
暂扣案件款账户开立项目
项目概况
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暂扣案件款账户开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承德市开发区科技大厦对面中广有线9层90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JLX-2024-48
项目名称: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暂扣案件款账户开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选择开户银行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且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2)总行或省级分行如授权支行进行投标的,只能授权一家支行进行投标,所授权支行须为本项目的服务银行。(3)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承德市开发区科技大厦对面中广有线9层904室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
地点:承德市开发区科技大厦对面中广有线9层903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
地点:承德市开发区科技大厦对面中广有线9层9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未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方式:侯冰 186*****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嘉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区科技大厦对面中广有线9层904室
联系方式:董志勇0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志勇
电 话:0314-*******
标签: 暂扣案件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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