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永康物业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永康物业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永康物业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永康物业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长沙永康物业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详见磋商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提供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①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不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鑫鑫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经开区漓湘中路16号山河智能产业园综合楼4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项目负责人)、李峰、李细珍 |
电 话:0731-******** 130*****682 |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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