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遗址公园内文化设施完善工程建设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窑遗址公园内文化设施完善工程建设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吉州窑遗址公园内文化设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字[2015]239号文件核准招标,本项目已由吉安县招标办监管部门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随同邀请函一同发送给指定投标单位。
一、招标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州窑遗址公园内文化设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永和镇吉州窑
四、工程概况:景区内雕塑、文化小品、牌匾、楹联、手工作坊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五、资金来源: 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19元。
八、招标范围:分五大主题塑像及陈展:①、清都观诗词碑林(花岗岩芝麻黑20个以上平均高度1.8米); ②、舒翁轩斗茶组雕(至少4个雕像);③、讲经台情景雕塑及室内陈展(至少2个雕塑);④、周必大雕塑周边组雕(至少4个雕像);⑤、楹联(公园大门、环秀轩、舒翁轩、秋月寒江亭、讲经台、宋街牌坊、古戏台)材质为木材,圆雕;⑥、雕像材质为铜或石材,比例为1:1.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贰级以上(含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要求五大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坚守现场岗位,人证相符,管理到位。
(4)、外埠进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二、设计与施工招标的方法和步骤
1、第一阶段: 确定塑像及陈展设计方案
(1)投标人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招标人组成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 人,由艺术类、庐陵民俗文化专家及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专家5人组成。评审委员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无特殊情况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3)本项目原则上由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一等奖获奖单位)进行施工设计,经业主审定后出具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
2、第二阶段:确定施工单位
(1)招标人根据塑像及陈展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书,并送至吉安县重点项目评审办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招标控制价。
(2)由参与本项目方案设计且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施工招标。
(3)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投标人在施工招标中根据其获奖情况按获奖等级予以加分。以百分制计算,综合评分法,施工商务报价占80分;方案设计占20分,其中一等奖得20分,二等奖得12分,三等奖得4分(具体详见设计招标发布会时提供的《承诺书》)。
(4)依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具体详见设计招标发布会时提供的《承诺书》)。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09:30分前;
(2)、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23 日09: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在递交施工投标文件同时需缴纳资料费人民币200元,随保证金一同转入指定账户,不退。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 标 人: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地 址:吉安县吉州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崔小姐
电 话:138*****525
2016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文化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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