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澳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澳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护项目用海预审的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予反馈,联系电话:0591-********,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八层海域海岛处。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报告书编制主体: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版)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渔港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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