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竹山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0)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水平不高,长效机制不健全。截至目前,十堰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967座,数量多、分布广,建设主体不一,部分设施存在设备故障、管网破损等维护管理不到位、不及时,无法稳定有效运行。
二、整改目标
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数,厘清监管责任,加大运维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开展非正常运行设施排查整改,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统筹管理。
(二)完善底数台账。全域摸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完善设施“身份证”编码制度,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台账,根据新改扩建、报停退出情况动态更新。
(三)加大投入力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修复和运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推行系统化、专业化、智能化运维管护。
(四)持续排查整改。采取乡镇日常巡查、县级考核抽查、定期水质监测等手段持续排查非正常运行设施,建立并动态更新设施整改台账,实施分类整改。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住建部门主管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运维、第三方机构专业运维体系,全域设施纳入监督考核范围,定期组织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考核。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对辖区各个乡镇建设管理的设施进行摸底,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全面摸排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底数,对损坏设施全面维修,年初对5座确需停运设施办理了停运手续。
(二)措施2完成情况:常态化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根据日常排查情况组织全县17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目前17座污水处理设施均已维修完成,出水水质正常。
(三)措施3完成情况:根据《竹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每季度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情况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运维经费,目前已开展前三季度运维检查。根据考核办法我县及时督促运维公司报送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报告,县环境监测站按要求开展设施出水水质执法监测。
(四)措施4完成情况:根据2024年3月份市环委办文件要求建立住建部门主管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运维、第三方机构专业运维体系,我局积极行动,给政府报告市环委办要求并按照领导批示组织交接会议。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阳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