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文体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澄清说明
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文体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澄清说明
关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文体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澄清说明
2016年11月28日《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文体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内容澄清如下:
1、原公告中“第五条、第七条中的磋商文件”统一修改为“资格预审文件”。
2、原公告中“第七条 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2日,地点为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通山县教育局10楼)”修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0楼)”。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5日17:00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年12月13日9时00分。
采 购 人(盖章):通山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标签: 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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