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启动段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道路全长约6.4公里。其中启动段位于鄞州区,与甬台温高速共通道,东侧主线桩号SJDDNYEK5+788~SJDDNYEK6+126,西侧主线桩号SJDDNYWK5+778~SJDDNYWK6+121,衔接鄞州大道快速路。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范围: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试验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资质:①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及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及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的单位。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9:00时至2024年12月2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24、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133*****883、189*****314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高新区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毛军华、房科红
电\u3000\u3000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