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彝族乡职工之家建设招标公告

盘龙彝族乡职工之家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SYSPL-202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以招标方式公开交易盘龙彝族乡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为砚山县盘龙彝族乡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盘龙彝族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公开竞价或协商等方式公开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编号:WSYSPL-2024-008
3、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彝族乡职工之家建设项目

4、预算金额(万元):30.0

5、采购需求:职工之家建设。详见公告“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报名资格条件:

本次项目直接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凡是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本次采购的项目实际工程量如与本公告中公示的工程量有差异,实际可移交工程量以最终的实际丈量工程量为准。

有意向者可在报名前对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并可就有关情况向采购人咨询,凡报名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拟承建项目范围、公示的工程量,并认可拟承建项目的交付标准及采购要求,采购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交付承建方时,双方应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确认施工项目的实际工程量等内容,双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施工。

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否则,取消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8时至11时,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二楼),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联系人:刘正颖,联系电话:0876-*******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报名表;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报名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报名表;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四、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意向受让人想进行现场踏勘的,联系人:刘正颖,联系电话:0876-*******,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节假日及周末除外)。项目地点: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七、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1、现场交易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09:00;
2、交易地点:盘龙彝族乡产权交易中心

八、公开流转方式及相关要求

1、交易方式:(现场竞价或公开协商。若同一标的物有两家及以上意向人报名的,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竞价(最高限价30.0万元),价低者为竞得者;若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意向人报名,采取公开协商或其他的方式承包。)
2、取得此项目的成交人,应当现场与采购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答疑

申请人对公开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报名时间结束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
十、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职工之家建设。
2、最高限价:3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金额包括所提供货物的全部成品价和标准附件、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等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的总价(含全部税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应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人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严禁出现恶意竞争。)
3、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内容。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符合或优于采购清单技术参数指标,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采购清单

项目内容

序号

预算内容

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装修

1

窗帘

/

8

2

灯具

雷士

8

3

拆墙(含垃圾清运)

/

1

4

砌墙

/

1

5

门(含安装)

防盗门

2

6

刷漆

/

560

7

隔音地垫

/

1

8

电路改造

/

140

职工书屋采购

1

书架

/

10

2

图书阅读桌

/

1

3

图书阅读椅

/

4

4

职工之家文化墙、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

4.8

5

图书

/

200

6

笔墨纸砚

/

2

棋牌室

1

象棋

紫湖

3

2

围棋

妙记

3

3

棋牌桌

/

2

4

饮水用具

美菱

1

项目内容

序号

预算内容

品牌

数量

单位

职工培训室

1

音响设备

哈曼卡顿

1

2

沙发

旺爵

6

文体活动室

1

大飞鸟训练器

军霞

1

2

跑步机

捷瑞特

3

3

动感单车

Keepmini

3

4

乒乓球桌

红双喜

2

5

双层哑铃架

科瑞来

2

6

瑜伽垫

京造

20

7

跳绳

李宁

10

8

运动器材

比纳多

2

9

美腰机

宝尔斯

2

10

握力器

李宁

10

11

椭圆机

麦瑞克

3

12

可调式仰卧板

索捷

3

13

史密斯机

美力德

1

14

体感健身机

/

2

15

智能拳击机(含拳击手套2副)


1

16

镜面墙

/

1

17

置物柜

/

1

备注:含运费、安装、中转、含普票

7、质量标准
提供的货物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货物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符合或优于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一、流转项目底价、竞价要求情况

1.本项目单价底价详见本《须知》第一条款单价;

2.每次加价 10元/亩,以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者。或以面议的方式进行协商。

十二、成交后工作要求

确定受让人后,转让人与受让人当场签订《砚山县盘龙彝族乡职工之家建设项目交易成交确认书》 (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转让人或受让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转让人与受让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合同。

十四、转让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此次农村产权交易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本次交易结果。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公开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报名时间结束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想进行现场踏勘的,可联系转让人的联系人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交易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三)确定受让人后,受让人在现场与转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人和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力,转让人改变交易结果的,或者受让人放弃竞得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人应当在竞价会前终止

活动,并通知受让人:

1.竞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租人,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成交价即为该标的单价 (具体面积以实际承租面积计)。

(六)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受让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相关移交、变更手续。

(七)交易不成功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公开发布流转公告,并组织公开交易。

(八)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九)未尽事宜,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我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砚山县盘龙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 12 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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