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类设备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机场安检类设备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机场安检类设备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机场安检类设备

二、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付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双源X射线安检机

详见附件

19

国内指定地点(北京、南京、佛山、成都、拉萨、马兰、东塔、临潼等19地)

合同签订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494.00万元。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12月26日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53*****726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6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53*****774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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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京,佛山,成都,拉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场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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