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皮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能源皮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新能源皮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2024CFGJZHB050
3、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新能源皮卡车一辆,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控制价:14.2万元。
(2)供货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供货需求:
(1)车辆颜色:黑色。
(2)车辆配备原厂充电桩并且免费提供30米无障碍施工安装到位,车辆附赠贴膜、脚垫由中标人免费安装。
(3)车辆购置税、车辆上路交强险、商业险、上牌费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4)中标人负责车辆的所有设备、附件、材料供货,并负责车辆的调试 、检测。因车辆生产厂家车辆改款、停产、停售或其他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情形,确实有必要变更采购车型、配置的,中标人应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对变更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5)中标人应于供货时向招标人提供车辆各功能操作的演示指导,以帮助招标人熟悉车辆性能。
(6)中标人应于供货时向招标人提供出厂合格证、说明书、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及技术文件,以及车辆售后保养、维修等建议。
(7)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为全新的车辆,不得为二手车。
二、投标人要求及注意事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报名时带齐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报价函,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密封,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与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标方式:平均值竞价(资格审查合格后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数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车款。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送资料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00,到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办公楼二楼208室)携带资料报名。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点
3、开标地点: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4、联系人:黄允锐 联系电话:180*****690
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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