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期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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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
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期)专项法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
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期)专项法律服务,招标人为 昆明耀阳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
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
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二中、职中 PPP 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按照《昆明市市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昆国资发〔2022〕43 号)“全面加强
合法合规性审核,实现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等法律审核全覆盖”的要求,为保障招标人在二中、
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的合法权益,避免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过程中招标人的法律风险,
招标人需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招标人负责实施的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专项法律顾问。
2.2 项目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昆阳安置点(中和花园
小区)独立商业楼 E 幢 E11—13。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管理、维护、运营涉及的法律服务内容
(1)保障招标人合法、合规开展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的管理、维护、运营工作,
就管理、维护、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律师意见;
(2)协助招标人与招标、采购确定的运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协商、谈判。起草、修改、
审查甲方与招标、采购确定的运营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并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及时发现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招标人在运营期履行 PPP 项目合同时与项目发起人及相关单位签
订的协议并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4)协助招标人处理二中、职中 PPP 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出具律师意见;
(5)其他应招标人要求,需乙方完成的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的管理、维护、运营
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二)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相关法律服务
(1)协助招标人配合二中、职中 PPP 项目实施机构进行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并就
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具律师意见;
(2)招标人就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律师意见;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协助招标人根据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主张投资回报(可行
性缺口补助);
(4)其他应招标人要求,需投标人完成的二中、职中 PPP 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涉及的其
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其他与 PPP 项目运营期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1)经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以法律顾问身份就 PPP 项目运营期的相关法律事宜
代表项目公司发表启事、声明或公告;
(2)就 PPP 项目运营期中出现的特定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供招标人决策参考;
(3)招标人在 PPP 项目运营期中需要律师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4)经双方商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注: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范围以招标人委托及以双方协议谈判中共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2.4 服务周期:两年(合同签订形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对服
务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接受招标人考核,并根据
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
服从招标人法律服务管理办法的管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
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6 标段划分及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成立不足
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3 团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负责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
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
3.4 企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
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相关承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律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
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 楼 913 室)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支付。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新兴路中段霖
岚国际 A 座 9 楼 902 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采招阳专业招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信息不
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耀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昆阳安置点(中和花园小区)独立商业楼 E
幢 E11—1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36886861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 楼 913 室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和可钦(13658848005)、苏洋(18487244736)、钱凯
电 话:0871-63114071
传 真:0871-651790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招标 社会资本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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