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自动售货机服务技术合作项目HBB
校园自动售货机服务技术合作项目HBB
本项目已通过四川旅游学院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根据《四川旅游学院后勤业务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四川旅游学院后勤业务技术合作单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进行遴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BB-JSHZ-2024-002
二、项目名称:四川旅游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服务技术合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师生的日常生活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原则,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遴选,服务地点分为公共服务区。同时本项目设置服务商保底营业额100万/年。
四、项目地点:四川旅游学院公共区域内
五、引入形式:本项目非招标采购
六、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遴选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不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作无责终止。
七、合作模式:
1.本项目以技术合作的模式遴选服务商,项目全部营收由服务商管理,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遴选单位按比例缴纳技术合作服务费。运营收入分成比例如下:
(1)技术合作
遴选单位按照服务商报价比例按月收取技术合作服务费(如遇寒暑假支付时间顺延),并开具收款凭据;
技术合作服务费计算方式:技术合作服务费=营业额*技术合作服务费比例,每月结算。
(2)本项目设置遴选单位保底收入;
保底收入=保底营业额*服务商对遴选单位分成比例报价;
保底营业额按合同签订周期一年核算一次,如没达到保底营业额,则按保底营业额计算技术合作服务费,不足部分由服务商在合同最后一个月核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交。
2.遴选单位义务:提供场地等保障;
3.服务商义务:在四川旅游学院校园内投入自动售货机26台服务,负责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并承担后续工作服务。
4.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5.风险管控
(1)负责项目技术合作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相关费用、食材及耗材、装修及设备成本、水电支出、税费等);
(2)合作经营期内,服务商与师生及第三人发生人身财产损失赔偿或保险理赔、债权债务关系、政府行政处罚等费用均由运营遴选服务商自行承担。经营期内,如遇工商、税务、交通、保险等事宜由运营遴选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
(3)若遇学校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无法运营的,双方互不担责,互不承担相应费用。
6.结算方式:
遴选单位每月月底根据服务商平台数据制作相关结算资料,该资料由遴选单位签字确认后服务商向遴选单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转入相应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寒假1-2月按一个月结算、暑假7-8月按一个月计算)。
八、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技术合作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已通过四川旅游学院后勤保障部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根据《四川旅游学院后勤业务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试行)》《四川旅游学院后勤业务技术合作单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进行遴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BB-JSHZ-2024-002
二、项目名称:四川旅游学院校园自动售货机服务技术合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师生的日常生活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原则,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遴选,服务地点分为公共服务区。同时本项目设置服务商保底营业额100万/年。
四、项目地点:四川旅游学院公共区域内
五、引入形式:本项目非招标采购
六、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遴选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服务商自身条件及提交的下一年服务方案不符合遴选单位下一年合作要求的,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作无责终止。
七、合作模式:
1.本项目以技术合作的模式遴选服务商,项目全部营收由服务商管理,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向遴选单位按比例缴纳技术合作服务费。运营收入分成比例如下:
(1)技术合作
遴选单位按照服务商报价比例按月收取技术合作服务费(如遇寒暑假支付时间顺延),并开具收款凭据;
技术合作服务费计算方式:技术合作服务费=营业额*技术合作服务费比例,每月结算。
(2)本项目设置遴选单位保底收入;
保底收入=保底营业额*服务商对遴选单位分成比例报价;
保底营业额按合同签订周期一年核算一次,如没达到保底营业额,则按保底营业额计算技术合作服务费,不足部分由服务商在合同最后一个月核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交。
2.遴选单位义务:提供场地等保障;
3.服务商义务:在四川旅游学院校园内投入自动售货机26台服务,负责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并承担后续工作服务。
4.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5.风险管控
(1)负责项目技术合作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相关费用、食材及耗材、装修及设备成本、水电支出、税费等);
(2)合作经营期内,服务商与师生及第三人发生人身财产损失赔偿或保险理赔、债权债务关系、政府行政处罚等费用均由运营遴选服务商自行承担。经营期内,如遇工商、税务、交通、保险等事宜由运营遴选服务商自行负责解决。
(3)若遇学校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无法运营的,双方互不担责,互不承担相应费用。
6.结算方式:
遴选单位每月月底根据服务商平台数据制作相关结算资料,该资料由遴选单位签字确认后服务商向遴选单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转入相应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寒假1-2月按一个月结算、暑假7-8月按一个月计算)。
八、服务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技术合作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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