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项目(四个包件)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项目(四个包件)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项目(四个包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项目(四个包件)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03721,00-17-03722,00-17-03723,00-17-0372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项目(四个包件) 包件一: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闵行)包件二: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浦东、宝山、崇明)包件三: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金山、青浦、奉贤、松江)包件四: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静安、徐汇、长宁、虹口、普陀、杨浦、嘉定)2、招标编号:SHXM-00-********-****3、预算编号:包件一:00-17-03722包件二:00-17-03723包件三:00-17-03724包件四:00-17-03721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4.1监测断面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将要印发的《上海市2017年度重污染河道清单》内的河道暂定为471条左右(含对外公布建成区56条黑臭河道)以及2017年新增督办和群众反映的河道若干。本项目要求对各区范围内河道进行监督性监测,每条河道设置1个监测点位(断面),对长度大于5km的河道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适当增加1个监测点位(断面)。2017年新增督办和群众反映的河道另行确定。4.2监测项目根据本市黑臭河道主要污染因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8项指标进行检测,包括现场指标:水温、溶解氧、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4项;实验室指标: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4项。4.3监测频率(1)重污染河道清单415条内的河道,除总磷以外的指标每单月监测1次,加8月份1次。总磷每月监测1次。(2)对外公布建成区56条黑臭河道内的河道,每月监测1次。4.4预算金额:包件一、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闵行):84.5万元;包件二、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浦东、宝山、崇明):76.5万元;包件三、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金山、青浦等4区):83.2万元;包件四、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评估(静安、徐汇等7区):85.7万元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6、交付日期:2017年度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0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0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3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2-23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方式,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本企业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注:投标单位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投标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投标单位所携带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开标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请先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可针对一个或几个包件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勾选所需报名的相应包件),并于2016年12月2日至12月9日每天9:30 ~ 15:30(节假日除外),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国家级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包,每多增加一个包件加300元/包,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
邮编: | 200232 | 邮编: | 200030 |
联系人: | 徐晓军 | 联系人: | 于斌 |
电话: | ******** | 电话: | *********810 |
传真: | ******** | 传真: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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