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公安局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罗平县公安局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罗平县公安局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罗平县公安局单警执法记录仪及其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信誉良好的厂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一、谈判文件编号:LPCG2016-TP11

二、谈判项目名称:罗平县公安局单警执法记录仪及其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谈判项目要求:见《第四章 商品需求报价及项目要求表》

四、采购预算金额:32.4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七、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销商参与谈判报价的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厂家参与谈判的提供产品注册商标原件及复印件;

4、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执法记录仪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数据采集工作站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6、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所投产品需与曲靖市公安局和罗平县公安局现有执法记录仪工作站管理系统无缝兼容,且提供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管理系统建设厂商技术支持授权文件(原件)。

特此说明: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需有效,各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采购机构留存,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予接受报名。谈判时携带以上原件审查。

(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人需对本次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是否满足采购要求能详细作答,否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取消谈判资格。

(三)同一厂家授权多家经销商参与谈判的,只接受一家报名,由授权厂家自行确定。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入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

账 号****************4680-0024

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17:00 

九、本项目一经成交,不允许转包。

十、本项目公示期: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3日。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二、领取谈判文件方式及地点:提交上述所要求的材料到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科免费领取电子版谈判文件(U盘自带),不办邮寄(含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十三、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12月14日08:30-09:00前递交至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十四、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4日09: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县城南片区)。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xx.gov.cn)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yngp.com)上发布。

十六、补遗通知:如果谈判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有所变更,将以网上补遗形式发布,各谈判人务必随时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xx.gov.cn)”获取信息,因谈判人不及时访问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自行承担。

十七、采 购 人:罗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周琼 联系电话:139*****798

集采机构: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郑金丽  陈 兴

联系电话:0874-*******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日

附表:罗平县公安局单警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采购参数及清单

序号

设备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执法记录仪

1、整体设计:产品采用一体化设计,无外接存储卡插槽与电池舱盖,摄像按键前置、产品外表面颜色为黑色,设备采用高强度壳体,边缘棱角不应有可能导致有人体伤害的突起,重量≤165g,外形尺寸(不包括架子)小于等于94mm×58mm×36mm(长×宽×高);

2、感光镜头:采用高清CMOS,水平视角≥130度的情况下图像几何失真应小于等于18%;

3、上位机功能:通过管理软件可将执法记录仪设置为移动硬盘,可设置拍照分辨率、视频分辨率、连拍/单拍模式、移动侦测开启/关闭、录像文件切割(1-255min可设)自动关屏和待机时间;也可将使用者姓名、警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写入执法记录仪文件中;

4、存储功能:内置存储介质,机器采用不可更换存储介质,存储≥32G存储介质容量应能保证执法记录仪 1080P 连续录像 10 小时;

★5、数码变焦:设备在取景预览模式和摄录模式下,可通过手动控制 80 倍数码变焦;

6、按键操作:产品功能按键控制灵活可靠,布局方便实用,拍照、录像、录音功能按键均为一键式操作,开关机键具备防误操作功能;长按执法记录仪录像键开机自动录像;长按执法记录仪录音键开机自动录音;执法记录仪录像过程中,按录音键,停止录像后,直接开始录音;执法记录仪录音过程中,按录像键,停止录音后,直接开始录像;

★7、显示屏:设备彩色显示屏≥5.0cm,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最大亮度≥540cd/㎡,显示屏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对比度值比应≥1400:1,通过上位机软件可调节显示屏的显示亮度;

8、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功能:设备在本机进行视频回放时,应具有×2、×4、×8、×16、×32、×64 快进或快退回放模式;

9、重要文件标记:执法记录仪录像过程中,按下相应按键,对此视频文件做标记并自动生成带“IMP”字符文件;

★10、录像功能:视频图像为彩色图像;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1280×720、720×480;在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 时,视频分辨率应大于等于 900 线,帧率 30 帧/s;在视频分辨率为 1280×720 时,视频分辨率应大于等于 700 线,帧率 30 帧/s 或 60 帧/秒;在视频分辨率为 720×480 时,视频分辨率应大于等于 520 线,帧率 30 帧/s;

★11、拍照功能:照相分辨率 2000 万像素,有效像素:5210×3840、4608×3456、3200×2400、2592×1944,保存格式:JPEG;执法仪在取景预览模式下,长按照相键,应能连续拍摄 30 张照片;

12、移动侦测功能:可通过管理软件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当侦测区域内有移动物体时,执法记录仪可自动录像;

13、报警功能:设备具备异常报警功能,当设备电压过低、内存不足时能够自动报警。设备因异常情况自动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14、日志功能:设备具备日志功能,能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的读取与删除需要通过管理软件的权限认证;

15、红外功能:设备具备夜视功能,在开启红外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6 米,有效距离拍摄的照片,应能辨别画面中人物面部特征;能够看清距离样机 20 米处人体轮廓,后置式红外切换,拍摄的图片不应存在偏色,开启红外模式后取景屏幕亮度均匀,不会出现白色光圈现象;

16、充电模式:设备可采取多种充电模式,支持 220V 直充、USB 充电,充电时及充电完成均应有明显状态提示。

★17、多功能接口:产品配备 12 芯自锁式航空或21芯触点式防水接口,可以连接对讲机/3G/4G/GPS 模块,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设备关机状态下仍能作为肩咪使用;

★18、电池续航时间: 执法终端本机可连续摄录时间≥9 小时,待机时间≥336 小时(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9、省电功能:执法记录仪自动关屏时间和休眼时间可设置;

20、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在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 的模式下,能预录触发前 15S 的视音频信息,延录触发后 60S 的视音频信息;

★21、防水防跌落功能: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4208-2008 中 IP68 的规定;设备裸机可承受 3 米、水泥地面、任意四个面各跌落一次,跌落后设备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22、佩戴方式:佩戴方便,不影响正常活动,背夹支持 360°旋转,配备肩带组件,能够固定在衣服肩章上。

23、开机时间:执法仪开机时间≤3 秒;

★24、最大记录时间间隔: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小于等于0.06s;

25、按键响应时间:数据查找、检索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 1s;

26、低温工作:温度(-35±3)℃ ,持续时间 6H,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执法记录仪应能正常工作;

★27、低温贮存:温度(-45±3)℃,持续时间 48H,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应能正常工作;

★28、高低温变化:最低温度(-30±2)℃,最高温度(40±2)℃,暴露时间 1h,转换时间 3min,循环次数 4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应能正常工作。

★29、电源开关10000次、快门10000次、液晶显示及开关10000次、可动部件5000次、模式选择开关10000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50

2

数据采集工作站

1、须为一体式独立设计、坚固耐用,设备采用工业级主控制板,内存4G以上。

★2、 显示设备:设备采用触摸屏,尺寸≥19英寸钢化玻璃,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输入100%亮度电平信号,调节亮度屏幕中心亮度、对比度、背光至最大,屏幕中心亮度≥700cd/㎡。

3、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2008中IP20要求。

★4、接口要求:数据接口标配22个USB2.0及以上执法记录仪同时采集要求,且最少有1路为优先接口,通过后台管理软件进行设置或通过输入警员编号和密码后,可自动导入数据,数据导入过程中可在屏幕对应位置显示执法记录仪的警员编号、上传进度条(百分比)、剩余时间、数据总大小及已导入数据大小。

5、可对已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自动充电、数据下载、自动校准时间等。

★6、数据导入速度要求:数据采集工作站具有多路执法记录仪接入后同时传输数据,传输速度4小时内上传完毕。数据采集工作站在接入能力满负荷的情况下的

数据导入速率应该大于等于50M/S,接1路执法记录仪时,平均采集速率是应该大于等于2.4MB/S,采集1GB数据时间不大于165S,单路平均采集速率大于等于6.2MB/S;在只接4台执法记录仪采集数据时,采集1GB大小的数据文件,需要时间不大于165S, 单路平均采集速率大于等于6.2MB/S。

★7、充电功能:可对已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自动充电,对22台3200mAh执法仪充电时间≤5小时。

★8、数据查询:本机可直接对已导入的数据进行查询,具有文件标记功能,可对指定的数据进行高、中、低级别标记、添加文字备注信息。

★9、照片下发:可通过后台管理软件将图片下发至与采集站连接的执法仪内,并可在执法仪内浏览查看。在执法仪与采集站的后续连接中,下发到执法仪内的照片不会被清空。

10、远程管理:可通过网页浏览器对采集站进行远程访问,访问时可按照文件类型、重要级别、警用编号、执法仪编号及文件导入时间进行查询;可对采集站中的音视频文件、图片、日志进行浏览、删除、上传及下载;可对采集站内的文件进行重要级别标记、添加描述信息;可进行远程用户管理,根据需要添加和删除用户及修改用户密码,可对角色进行管理,自定义角色名称和权限分配;可按照重要级别和导入时间查看文件统计报表;可设置样机的名称、文件存储时间等参数;可查看样机的磁盘容量和日志。

11、远程升级:可以通过管理平台对数据采集工作站进行远程软件自动升级。

★12、稳定性要求试验:采集工作站在正常工作站条件下,连续工作240小时,不应出现电、机械或操作系统的故障。

★13、故障报警检验:当数据采集工作站产生网络连接故障,存储空间不足100GB时,能给出声光报警提示,提示声音大于65dB(A),故障报警时间间隔是5分钟,持续时间不小于5分钟。

14、工作温度:-10±3℃至55±2℃,持续工作8小时,试验时工作站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数据采集工作站能正常工作。贮存温度:-25±3℃至60±2℃持续16小时,试验时工作站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数据采集工作站能正常工作。

★15、数据采集工作站对采集的数据可自动上传至指定的管理平台,并可以设定上传的时间、上传指定文件或文件索引信息。

★16、具有断点续传功能,采集工作站与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数据导入过程中,断开连接,当连接恢复后可自动继续进行数据导入,且存储数据不丢失。

17、数据备份功能要求:数据采集工作站具有冗余备份功能,可以加载磁盘阵列卡,可以将硬盘存储模式设置为RAID1,RADID5,RAID10等磁盘阵列模式,当一块磁盘出现故障或者被拔出,不会影响数据的正常写入及读取,以经存储的数据不会丢失。

★18、旋转脚轮:采集工作站具有4个360°旋转脚轮,可以自由移动,其中2个带刹车卡扣,以使其固定,并且具有安全锁装置。

19、存储容量为16T(含)以上,最大可扩展到48T,具备冗余备份功能。

20、预留联网接口(RJ45):根据需求升级为局域网及网络分布式模块化结构。

8

注:带“★”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一项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文件。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评判依据,并提供所投产品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成交后,不能提供产品的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或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原件不一致的成交单位,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站 数据采集 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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