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华安县市政零星工程、抢修工程

2025年度华安县市政零星工程、抢修工程

投标邀请书

致:凯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闽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云荣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裕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碧晟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莱达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泽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安鹏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祥坤建设有限公司、华安县建筑工程公司、福建闽欣晟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创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汉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泽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亚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润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弘征昌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南聚宝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望优园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智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华安县市政零星工程、抢修工程已由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以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筹集,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估算投资建安费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的市政零星工程或抢修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服务期限内(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华安县城区工程投资估算建安费100万元以下的市政零星工程或抢修工程,具体服务内容由建设单位在每份施工合同中确定;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次(项)工程估算投资建安费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市政零星工程或抢修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次(项)工程估算投资建安费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市政零星工程或抢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的固定发包费率为K=1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

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需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 00:00:00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00:00前(指到账截

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30

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建筑大厦一楼,邮编:******

电子邮箱:ha*******@126.com

电话:0596-******* ,传真:/

联系人:小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远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开发区,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8*****583,传真:/

联系人:小方、王成鸿、黄睿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建筑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

(12.19定稿) 2025年度华安县市政零星工程、抢修工程(1)(1).pdf
,华安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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