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亩土地公开发包

446亩土地公开发包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天津市碧水源农业种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6001
农户数量 -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耕地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945 元/亩/年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 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第一年承包费需在报名时交纳,第二年承包费需在前一年的11月25日前交纳,以此类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包费核算 ①承包费:945元/亩/年,实际费用通过电子竞价方式确定。 ②销售收入核算原则:转出方有权监督并登记受让方农作物产品种植销售收入情况。每年农作物收获后,转出方根据土地承包费和种植成本一并折算成销售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其中,转出土地承包费945元/亩/年,实际费用通过电子竞价方式确定。) {转出底价,最终价格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成交公示价格为准},1、固定成本全额投入:碧水源按常规水稻900元,小麦每亩600元,水田、旱田每亩成本可根据实际种植情况上下浮动,固定成本全额投入,受让方按生产进度自主采购生产资料和支付生产开支,并凭税务机关合法票据与碧水源按季结算(水电、机械等),农资材料按实际发生业务据实结算。2、固定利润全额收入:受让方将农作物销售收入全额纳入碧水源账户,销售收入不得小于受让方竞价的每亩固定利润和每亩固定成本。水田每亩不低于每亩固定利润和每亩900元固定成本,小麦不低于每亩固定利润和每亩600元固定成本。 ③超出利润全额返还:碧水源对超出固定利润和固定成本的销售收入,采取先收入后返回的方式再支付给受让方,作为受让方土地管理的劳务费用。 以上按实际种植品种和面积结算。 二、转出面积、四至范围:附图,土地合作经营面积约:水田446亩,管理面积671亩,最终合同签订合作经营面积以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三、土地用途:用于当年农作物种植。 四、期限:4年,即2024年12月20日至2028年11月25日。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处理(在此期间受让方不能要求转让方减少相关费用及赔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 五、交纳受让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日前向天津农交所预交保证金56.147万元,其中竞价保证金14万元,履约保证金42.147万元。 ①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日前向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竞价保证金14万元。如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或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因双方原因未能协商一致签合同,竞价保证金全数退还意向受让方;如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且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则竞价保证金转为合同款项统一结算。 ②履约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日前向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履约保证金42.147万元(按底价945元/亩/年计算的1年土地承包费),与竞价保证金同时缴纳。如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或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因故未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全数退还意向受让方;如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且与转出方签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转为合同款项统一结算。 六、竞价报价:8、(1)采用多次报价模式的阶梯竞价方式(阶梯价为10元一档)。具体竞价方式以挂牌公告信息规定的为准。 竞价方式为阶梯竞价的,意向受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规定的要求,在竞价时限内登录天津农交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或递减)报价,报价应为阶梯价的整数倍,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认受让方。 注:保证金须由受让方基本户汇出。 七、款项结算: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14万元作为土地管理保证金划归转出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合作经营保证金42.147万元划归转出方(按照中标价乘以土地亩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028年的固定成本在受让方向转出方上交合同约定的全部销售收入后一次性付清。 销售收入的核算方式在本方案核算原则基础上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转出要求: 1、转出方所提供标的物属七里海湿地缓冲区,达到水稻种植条件的土地应改尽改,管理总面积671亩,现状为耕地,受让方对上述全部土地负有管护责任。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确认或到转出方咨询情况,报名后即视为认同转出标的现状。 2、受让方要服从转出方统一管理,并根据湿地保护要求和转出方的种植计划进行生产,实行绿色种植,确保湿地环境安全。未经允许不准搞实验、试验示范等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法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禁止从事非法猎捕、杀害、采伐、采集、加工、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 3、受让方不许将土地进行抵押和担保。负责管护承包区域内的所有水利、电力设施;严格管控私搭乱建、盗伐树木、偷土卖土、狩猎捕鸟、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非法行为;不得在耕地上植树、建棚和种植多年生植物,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未经转出方允许,不得私自改地、扩地,允许转出方利用冬闲地进行试验性农作物种植。 4、合同期内,受让方负责将农作物秸秆粉碎清场,严禁燎荒。合同期满时,受让方将管理土地交给转出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 5、该宗土地位于七里海缓冲区湿地保护范围,受让方对管理范围内全部土地负有看管责任,对上述地上物负责自行协调清理并承担费用。 6、受让方要服从转出方的统一管理,并根据湿地保护要求和转出方的种植计划进行生产。受让方要组织专人管护,严格闲杂人员出入;要保证秋耕冬灌,防止秸秆沟渠燎荒;要实行绿色种植,确保湿地环境安全;要科学管理土地,合理保护生态资源。 7、受让方对所管理的土地,应按土地管理范围、用途和期限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协调解决所需的水源、电源和灌溉排涝等事宜。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自然灾害或人为造成的损失。 8、受让方在管理期间,应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并采取集中春播秋收的方式缩短作业时间,尽量控制人为生产经营活动。 9、受让方要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进入,并对入侵的有害生物采取防治措施,严防扩散;要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农药瓶等垃圾,发现一处扣除保证金5000元。防止农业面源污染;要根据用水来源监测水质状况,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态环境。如种植农作物期间需喷洒化肥农药,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操作机械设备。 10、受让方要承担有项目就退出的风险。在合同期管理范围内,如遇土地征收、区级以上(含区级)政府项目占地或湿地修复,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自行处理种植、养殖物并及时腾退土地,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项目进场和施工。转出方只按项目实际占地面积退还受让方相应承包费,除此之外转出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1、合同到期前,受让方负责将农作物秸秆清除干净,严禁秸秆焚烧和沟渠燎荒。每出现一处燎荒现象,扣除保证金2万元。合同期满时,受让方无条件将土地交给转出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 12、如受让方在管理期间出现违法行为,转出方扣除相应土地管理保证金。如果土地管理保证金不足弥补给转出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将从合作经营保证金中相应扣除,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3、如受让方在土地经营管理中,未按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转出方造成损失,转出方有权在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违反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14、遇有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保护区建设等必要的施工作业,受让方需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否则转出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扣除经营保证金和土地管理保证金。 15、合作经营发包项目到期后受让方归还的土地合作经营面积不得少于中标合同中签订的面积:水田446亩,管理面积671亩,如经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测绘机构测绘后土地合作经营面积少于中标合同中签订的面积,转出方按比例扣除相应的土地管理费,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1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九、转出方式: 公开挂牌(网络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费。 采用公开转出方式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转出方式转为公开竞价; 十、转出时间: 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布日期为准。 十一、转出地点: 网络竞价(异地)在家中或其他有网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十二、受让方式: 正向阶梯竞价。受让方于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出方签订合同。 受让方条件 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和职责: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合作社法人资格或家庭农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受让方,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页“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期间内截图。(需提供书面承诺) ②按照转出方统一规划要求,全部土地用于种植。(需提供书面承诺) ③实施生态绿色种植,农业投入品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对野生动物有害的农药。(需提供书面承诺) ④负责实施沟渠清淤、土地平整等改造工程并承担费用。(需提供书面承诺) ⑤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的前提下,负责自行协调解决所需的水源、电源和灌溉、排涝等事宜并承担费用。(需提供书面承诺) ⑥如遇土地征收、区级以上(含区级)政府项目占地或湿地修复,受让方自行处理种植物和养殖物并无偿腾退土地,转出方不给任何地上物补偿。(需提供书面承诺) 意向受让方保证申请报名登记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受让方同意取消受让资格且竞价保证金14万元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同时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
缴纳形式 电汇形式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向 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 多次竞价
阶梯价 10
报名起始时间 2024-12-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5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4-12-26 10: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12-26 10:3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120*****550000*****71373
信息技术服务费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报名须知

一、交易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建行“裕农通”、线上支付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将会造成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缴纳保证金之前,意向受让方需到天津农交所官网挂牌交易项目中查看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2.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3.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4.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付的,意向受让方需留意报名界面提示的相关注意事项。

二、交易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农村产权转出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缴纳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竞价账户密码以意向受让方注册的为准。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或孰低)原则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六、实行网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tjnjs.com(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竞价报名系统,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意向受让方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项目: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天津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补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天津农交所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天津农交所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天津农交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转出方有权向天津农交所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十一、转出方有权在网络竞价开始前自行决定撤回网络竞价标的。

十二、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四、免责声明:

(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转出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天津农交所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网络竞价须知》《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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