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无锡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新建项目(项目名称)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惠行审备〔2024〕335号 惠行审备[2024]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高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集中建设管理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西至唐南路,北至万寿河,东至站前路、湖心路、规划一路,南至中惠大道。
工程规模:无锡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新建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3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体育馆(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议中心、学生宿舍、食堂、校企合作、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及人防用房、设备用房、市政绿化景观、智慧校园及校园文化等。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5亿元。
工期:10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50.82 万元
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本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2)项目管理:从前期报批工作(除已完成前期手续)开始、工程建设管理至工程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配合完成最终工程结算审核及决算审核、产权办理并交付招标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涉及项目的前期报建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移交阶段、结算(决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除已完成的前期手续)、合同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含设计各阶段的优化服务)、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3)造价咨询: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4)其他:BIM咨询,负责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项目后评价阶段的BIM咨询和审核。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其他: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2)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1)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三项及以上业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②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③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④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为准。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019):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三项及以上业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项目总负责人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②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项目负责人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③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项目负责人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④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项目负责人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诚信信息库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③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④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没有担任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⑤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没有担任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②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③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④其他:BIM咨询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提供以上人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3)其他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8人。提供上述监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注:以上(1)、(2)、(3)要求的所有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外,其余人员均不可兼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 16:30 时至2024年12月2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5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高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集中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108号国慧商务广场C栋24楼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锡南路128号三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华工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510-********
电话:
0510-********
传真:
传真:
051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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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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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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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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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新建项目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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