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9*****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吨/天。本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量为200吨/日,配置1条2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4.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量7.3万吨。同时本项目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5吨/天,采用1条处理能力为15吨/天的处理线。餐厨设施置于主厂房垃圾池旁边。预留二期100t/d项目用地。 |
七、服务内容: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及《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对招标方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勘察,核查现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合规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在招标方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后,投标方要于 2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供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报告书纸质版5本及水土保持措施验收竣工图5份。 3、协助招标方在办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中,向主管相关部门对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备案质询时进行解释,并按规范和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并通过备案。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平泉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到 2024年12月21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2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东三家村 | |
联系人:刘兆庚 | |
电话:186*****607 | |
邮箱:*********@qq.com |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89*****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吨/天。本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量为200吨/日,配置1条2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4.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量7.3万吨。同时本项目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5吨/天,采用1条处理能力为15吨/天的处理线。餐厨设施置于主厂房垃圾池旁边。预留二期100t/d项目用地。 |
七、服务内容: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及《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对招标方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勘察,核查现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合规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在招标方按照整改意见整改后,投标方要于 2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供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报告书纸质版5本及水土保持措施验收竣工图5份。 3、协助招标方在办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中,向主管相关部门对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备案质询时进行解释,并按规范和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并通过备案。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平泉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到 2024年12月21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2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东三家村 | |
联系人:刘兆庚 | |
电话:186*****607 | |
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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