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媒共体”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龙港市“媒共体”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龙港市“媒共体”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龙港市“媒共体”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龙港市“媒共体”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龙港市“媒共体”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隶属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成立于2023年6月28日,整合融合温州报业、温州广电两大集团资源,综合实力和经营规模名列全国地市级新闻传媒中心前茅,是温州地区唯一一家官方市级党媒党报,唯一拥有出版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新闻单位。旗下拥有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科技金融时报、温州新闻网、温州人杂志等“四报一网一刊”,温州综合广播、温州交通广播、温州经济广播、温州音乐之声、温州对农广播等5套广播频率,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科教频道、都市生活频道、公共频道<瓯江先锋频道>等4个电视频道,上线了温州市委市政府唯一新闻客户端——温度新闻APP,构建了“报、端、声、屏、网、刊、号”七位一体全生态传播格局。
多年来,龙港市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全媒体平台在新闻外宣强化、媒体技术提升、重大活动支撑、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助力龙港加快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为龙港建成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极大提高了龙港“改革名城 瓯越明珠”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
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媒体技术等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特殊性和安全性,因此,根据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公园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微信图片_202*****175751.jpg (456.8 KB)
微信图片_202*****175753.jpg (457.5 KB)
微信图片_202*****175754.jpg (386.9 KB)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