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选聘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告公开选聘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选聘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审计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11月,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476.9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南宁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路桥投资运营、建材生产、建设施工、土地综合开发和房地产开发、金融服务、综合管廊运营、市政管养、城市更新开发、区域综合开发、园区开发、国有产权房等资源型房产运营管理、城市综合服务。全级次口径下,2024年度财务决算汇总企业39户。

二、审计期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以及债券存续期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要求,于2024年12月-2025年2月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并于2025年3月1日前,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正式)、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监管企业财务决算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专项审计说明、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等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延续性,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年报审计业务合同,委托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选聘事项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施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年报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关联交易审计、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审计、持续经营能力审计、存货监盘、往来账项函证等其他相关事项。

四、费用预算

本次选聘审计中介机构总费用以149万元为上限价(含本次审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支出,包括服务团队人力成本、误餐费、交通费、服务过程所需各类工具软件及第三方报告、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由参选机构在不超过上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比选的选聘方式,评选依据为报名材料和参选材料等,由选聘人组织的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分。

六、选聘步骤

(一)报名时间

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18:00 时止。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及参选材料(一式五份)。

2.报名材料与参选材料应当分别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作无效处理),信封正面应标明参选项目名称、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5号楼205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经理,0771-*******

2.报名时间截止后,选聘人对报名的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服务机构。

3.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材料进行评分。

4.选聘人在南宁城投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nnctjt.com/)公布选聘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七、参选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取得省级财政部门出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拥有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10人。

(四)具有有效的证券期货业务资质。

(五)中介机构截至本次选聘期间,没有受到暂停承接证券业务或暂不受理、中止审核与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的处罚限制,可以正常承接证券审计业务(中介机构曾经受到过上述处罚,但截至本次选聘期间已经恢复承接证券业务和接收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的可以参加本次选聘)。负责主审的项目负责人截至本次选聘期间没有受到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限制。

(六)参选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参选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八、报名材料要求

参选人应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五份),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信封正面应标明参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名意向函(包括接受选聘文件所有内容和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参选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三)资格要求中列明的证明材料。

九、参选材料要求

参选人应当按照提交参选材料(一式五份),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信封正面应标明参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材料需编注目录和页码):

(一)报价情况

在不超过上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

(二)其他事项

根据附件中的评分标准,逐项列出每一子项的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的子项视为0分)。

十、参选人提交材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

(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二)对选聘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全面响应的;

(三)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四)提交材料已超过规定时间的;

(五)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十一、解除权利

如中选人存在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参选项目、在参选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成果的,我集团有权取消本次中选资格及解除协议,并依照评选分数的排序依次递补,顺位确定其他候选人作为拟选聘机构并重新公示,也可以重新发起选聘程序。

附件:南宁城投集团公开选聘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评分标准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审计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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