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疗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医疗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DHZ-W9002
(三)预算金额:******.00元
(四)采购需求:
项目及品种名称 | 物资质量技术标准或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额(元) | |
伤情呈现模拟器材 | ①伤情评估技术;②体表出血控制技术;③包扎固定搬运技术;④清创技术,用于模拟各种火器伤、烧伤、割伤、挫伤,可模拟伤口破裂、断骨、发绀、水疱等,可逼真模拟出汗、血液、脓液、粘液等至少能呈现24种以上伤情 | 件 | 1 | *****.00 | *****.00 | ||
导尿模拟人 | 电子、可进行导尿练习 | 件 | 1 | 3000 | 3000 | ||
胫骨穿刺模拟练习模块 | 可进行胫骨骨髓腔穿刺练习(带有穿刺器/针) | 件 | 1 | 8000 | 8000 | ||
急救技术综合练习模拟人 | ①伤情评估技术; ②体表出血控制技术;③气道开通与呼吸维持技术; ④包扎固定搬运技术;⑤导尿术 ⑥腹腔穿刺术;⑦膀胱穿刺技术;⑧胸腔穿刺及闭式引流术。模拟真实人体体重,可模拟大出血、呼吸道梗阻、张力性气胸等症状;配备出血(断肢、腔隙)骨折模块、气道管理模块、输液模块、胸部伤情模块、腹腔模块、盆腔模块等,各模块可更换附件,具备考核评估功能。 | 件 | 1 | ||||
戴式救技能模拟练习组合模块 | ①体表出血控制技术(腔隙填塞); ②包扎固定搬运技术;③气道开通与呼吸维持技术;④穿刺技术。可进行出血控制、气胸穿刺、腹腔穿刺、膀胱穿刺、环甲膜穿刺练习。6个模块 | 件 | 1 | ||||
胸腔穿刺模拟人 | 张力性气(血)胸呼吸维持技术 | 件 | 1 | 4000 | 4000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22日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00 —2024年12月23日 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报价含开具发票。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
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及“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备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不同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在军队采购网处罚期内。不接受被部队或地方政府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正在进行调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投标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供应商提供《保密承诺书》)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货物属于医疗设备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以及模拟人生产、销售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惠州市)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由供货商进行送货、退货、换货、安装、调试,所有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验收方式:(1)在签订合同之前需由供货商提供样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签订合同。样品如2次以上达不到甲方要求,视为主动放弃此次成交资格,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对未达标的货物一律予以退还,合同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产品出厂后,中标供应商应当进行产品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出厂。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快速响应,2日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4日内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后,合同乙方
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
手续,验收审价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合同款,剩余合同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结束后无息支付。
(四)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报价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加工、运输、安装、管理、维护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先生(项目咨询)、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453
监督人:胡先生 0752-*******
标签: 医疗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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