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标Ⅳ型二次招标公告
靶标Ⅳ型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靶标(Ⅳ型)(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01-F1135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货时间/服务期限 | 交货地点 |
1-1 | 靶标(Ⅳ型)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场次 | 3,000,000.00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具备交付条件,自首次服务之日起算,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服务。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6,000,000.00元,陆佰万元整
采购包1:6,000,000.00元,陆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6,000,000.00 元,陆佰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以上资质过期的须提供权威部门发布的延长有效期公告材料或发证机关给出的继续有效认定意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线下申领流程:①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右侧“服务中心-软件下载-软件类”栏目下载离线编标客户端,在不连接互联网的专用电脑上安装(后续仅能在此电脑编标),上传资料信息并导出“环境检测及信息数据包”;②供应商将数据包(使用光盘刻录)交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导入系统,经审查通过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招标文件(光盘)线下申领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以上资质过期的须提供权威部门发布的延长有效期公告材料或发证机关给出的继续有效认定意见)复印件。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审查小组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供应商现场投标时,可通过一楼等候大厅的投标文件上传自助终端进行自助上传。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助理、杨助理、王助理、闫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185*****806(郭)176*****123(杨)185*****297(王)153*****726(闫)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助理
联系电话:177*****897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
2024年12月19日
标签: 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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