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仪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仪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仪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师市采购【2016】186#),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招标公司受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委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检测站仪器采购
二、项目文件编号:师市采购【2016】186#
三、采购单位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五、资金来源: 自筹
六、采购预算金额: *******元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 1台
液相色谱仪(进口) 1台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 1台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和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 投标单位须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单位信息http://ggzy.xjbt.gov.cn;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需注明工程名称及采购号),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2)文件售出时间:2016年12月3日至2016年12月9日。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大厅)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石河子西环路128号
联系人:杨小平
联系方式:152*****22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瑞廷商务酒店8楼
联系人: 刘爽
联系电话: 189*****567
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2016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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