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R-CG-2412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
保险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4 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
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事业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内容包括“我单位承诺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经查实我方声明不实的,
我方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罚和其它一切不利后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在“信
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并对查询结果留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
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CG-241203
2、项目名称: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 元
最高限价:4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400000 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4 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
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5.2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包段划分:1 个包;
5.4 服务期限:同合同履行期限;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事业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内容包括“我单位承诺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经查实我方声明不实的,
我方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罚和其它一切不利后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在“信
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并对查询结果留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3.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
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方式:0371-55212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730386786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 系 人:李志刚
电 话:0371-5521233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1730386786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R-CG-2412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
保险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4 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
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事业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内容包括“我单位承诺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经查实我方声明不实的,
我方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罚和其它一切不利后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在“信
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并对查询结果留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
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CG-241203
2、项目名称: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 元
最高限价:4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2024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400000 4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24 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
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5.2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包段划分:1 个包;
5.4 服务期限:同合同履行期限;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事业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内容包括“我单位承诺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经查实我方声明不实的,
我方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罚和其它一切不利后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在“信
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并对查询结果留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3.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
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方式:0371-55212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730386786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 系 人:李志刚
电 话:0371-5521233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泰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陇海路西北角中原发展大厦 805 号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1730386786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