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重庆中法供水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

2024年度重庆中法供水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

2024年度重庆中法供水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重庆中法供水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货品等级

规格

送货地点

招标数量(kg)

时间

使用单位

备注

次氯酸钠

符合《次氯酸钠》(GB *****-2013)Aa-Ⅱ型及以上型号规格

桶装

悦来水厂(渝北区悦来镇)

*****

2年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暂定量

梁沱水厂(江北区石马河)

两路水厂(渝北区仁睦滩)

槽车

悦来水厂(渝北区悦来镇)

8*****0

梁沱水厂(江北区石马河)

两路水厂(渝北区仁睦滩)

以上为暂定量,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算时按单价以实际申购量为准。

2.2供货时间和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不满足作否决投标处理:

3.1投标人企业性质: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提供授权书】

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ISO9001、环境ISO*****、职业健康体系ISO*****认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

3.3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所投同型号货物合同终端用户用于水处理累计销售量不低于8000吨。
(注:终端用户即最终用户,指将投标人所投同型号货物用于最终使用的采购人。供货量以发票为准,提供满足 GB/T*****-2013标准中A-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终端用户销售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税控系统导出的发票清单、用户证明。发票中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具体数量、金额,信息完整真实且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查验结果截图。合同及发票均应载明所供货物为满足 GB/T*****-2013标准中 A-II(A-II)型要求的次氯酸钠。用户证明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其他:

3.5.1提供该投标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提供有效许可证

3.5.2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2.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5.2.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5.2.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3.5.2.4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3.5.2.5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提供承诺】

3.5.3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按照第六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

3.5.4投标人承诺无偿对我司废弃的次氯酸钠溶液进行回收,并合法合规进行利用或处置。

【提供承诺】

3.5.5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等相关合法营运手续。

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参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24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3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15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河嘴1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
联系人:
江老师
联系人:
霍先生 冯女士 杨先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度重庆中法供水给水净水材料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0871063001938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2786



招标公告.pdf
[*****120241218025090101].cqz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次氯酸钠 净水材料 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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