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内部控制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开展内部控制咨询服务采购,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内部控制咨询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元)
(三)服务期限:自采购人移交所有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完毕。
二、采购需求及重点
(一)服务内容:
1.调研采购人内部控制现状,对业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修订完善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框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涉及的业务事项。
具体成果:采购人经济业务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框架。
2.开展采购人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管理制度、流程梳理,对采购人内部控制现状进行诊断、评估,深入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涉及的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摸底,考察内部控制环境、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评估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经济活动、 业务管控措施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缺失、空白或模糊的领域,是否职责明确,是否存在流程断点。二是内部控制各项管控措施执行是否有效,是否能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流程设计和控制措施是否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是否为深化改革和拓展职能留有足够的空间。
(1)梳理采购人各单位、各部门相关经济活动、业务管理的职责分工、制度文件、业务流程,设计业务流程框架,新增或修订业务流程图,就每项业务编制流程说明,提出业务流程和管控措施存在的问题。
具体成果:采购人现阶段各单位、各部门经济活动和业务管理工作流程图及流程说明。
(2)通过对采购人各单位、各部门相关经济活动和业务管理流程进行诊断测试,发现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识别内部控制关键风险点,并对每一风险点进行分析和评估。针对风险评估的风险管控点,提出优化完善相关经济活动的管控措施,编制风险数据库和风险控制矩阵。
具体成果:采购人风险数据库、风险控制矩阵。
3.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以纠正和改进,将现有内部管理规定和评估阶段工作有效整合,以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框架为依据,针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六大经济模块,分类整合、规范管理流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予以更新、完善、废止和补充。根据业务梳理及风险评估情况,优化完善现有业务工作流程,对缺失的流程和控制措施进行新建,对未及时更新的流程和控制措施进行更新,并结合采购人内部控制建设成果,修订并形成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试行)。
具体成果: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试行)。
4.根据内部控制试运行结果进行优化完善。根据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试行)试运行结果进行控制设计与优化完善,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成果,形成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发布版)。
具体成果: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发布版)。
5.配合采购人开展内部控制建设验收工作。根据验收工作要求,协助财务处开展成果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和验收过程的配合工作。
6.做好内控成果的辅助落地工作。通过项目成果应用辅导,协助采购人做好内控体系成果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具体落地实施。
(二)服务要求
1.要求本项目咨询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咨询服务组在整个项目单位服务的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45个工作日。
2.咨询服务组成员应具备财务、审计等方面之一的专业背景和服务经验。
3.竞标人竞标时必须提供针对此次咨询服务的服务工作方案、服务质量承诺、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竞标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竞标人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竞标人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三)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交付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根据甲方需要进行内控手册修订完善。
2.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4小时内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需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三、交付时间及地点
(一)交付时间:自采购人移交所有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完毕。
(二)服务地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询价收取保证金1000.00元。
(二)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询价保证金必须是以供应商账户转出、开具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给供应商的保函,供应商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询价保证金,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435*********
供应商转询价保证金时,请备注:内部控制咨询服务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除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或备注不清晰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缴纳(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开户银行:450*****435*********
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成交供应商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违约扣除部分外)。
七、其他要求
竞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二)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四)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八、评分办法
由我校组成的专家小组,按以下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2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两个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格式见附件1。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仅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即可)(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商务、技术响应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售后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一)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10:00。
(二)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管理楼404号办公室。
(三)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评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及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3;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四、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
十五、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771-*******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标签: 控制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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