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站50KVA变压器隐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站50KVA变压器隐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站50KVA变压器隐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站50KVA变压器隐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加油站变压器隐患改造的批复》(销售股份工单滇发规〔2024〕673 号) 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站50KVA变压器隐患改造项目采购公告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建水清远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0.******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建水清远站变压器安装新建10kV电缆井5座、50kVA箱变基础1座、变压器安装及外部电力搭接。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有效的年审资料;

5)近三年来承揽的工程项目没有出现安全或质量事故,近3年无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未处于有权机关或中国石化限制交易或投标状态;

6)2021年以来有变压器安装工程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承包商应在机具及检测设备列表中列举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设备,门禁

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三级配电设备、临时照明设备、标准化围栏及文明告知

牌、人员防护装备。

9)下列承诺事项需提供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

诺书。承诺书存在歧义,招标人视为承包商实质不响应招标要求。

①人员承诺,承诺中标后按照响应文件约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

负责人驻场实施,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文件,未达到响应文件约束招标人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同。

②安全措施承诺:承诺安全文明措施费、脚手架费用专款专用并单列。

③施工监控承诺,承诺按照招标人标准配置可连入招标人监控网络的施工

专用视频监控设备并在开工前接入到招标人平台;网络费用由施工承包商垫

付,在对应项目预算编制中核增并在结算中列入。服从招标人关于施工监控的

处罚标准,即(1)监控画面未向服务器传输,按100 元/小时处罚。(2)联网画面未覆盖隐蔽工程及操作界面,按100 元/小时处罚。(3)项目完工后未提交全过程视频资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④责任承担承诺,承包商已知晓云南石油承包商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愿意

按照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承担损失索赔。需提供承诺书。

⑤真实性承诺,承诺响应文件真实,投标时所有人员资质必须通过网络校

验核对,响应文件应附项目经理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及劳务合同,技术及安全

负责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全或资质无法通过网络校验

视为无效投标。

⑥标准化工地承诺,投标承包商知晓中国石化标准化工地要求,服从标准

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实化工地管理及考核。提供承诺书。

⑦审计承诺,承诺服从审计管理。最终支付价格以经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

审计机构审计价格为准,并服从招标人审计费承担标准。

⑧服从考核承诺,承包商须承诺服从中国石化承包商双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及云南石油承包商考核、服从云南石油督查考核处罚。

⑨培训义务承诺,承诺服从招标人的各类培训安排并承担培训费用。

⑩承包商承诺知晓中国石化标准化工地要求及《关于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

理提升措施的通知》,服从理及考核。

?承包承诺在承揽项目过程中投入的机具及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设备,门禁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三级配电设备、临时照明设备、标准化围栏及文明告知牌、人员防护装备。

3.2 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与本次

招标无关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变压器安装工程业绩1 个及以上(含1 个)。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配备的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4)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

3.5响应文件需提供企业资质及人员资质(人员资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

3.6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8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7 时00 分。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8 时3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延长线;

邮编:******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71-*******

电子邮箱:**********@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云南,清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远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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