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鑫科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鑫科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鑫科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发〔2016〕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古发改招[2016]16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古丈县通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鑫科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湖南鑫科食品加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古丈县红石林省级工业集中区(红石林镇茄通村)
2.3 规模: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7691.1平方米,其中主体厂房17542.46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148.64平方米。配套建设通风、通讯、安全温控、信息网络等辅助工程和供水供电、排水等公共设施。招标控制价:********.31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湘企业查询;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5.2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点击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右上角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自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古丈县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1.联系方式招标人:古丈县通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鑫科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电话: 136*****71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1503#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3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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