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邮区中心污水拉运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岛市邮区中心污水拉运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青岛市邮区中心污水拉运处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XZB24LA008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青岛市邮区中心污水拉运处理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ZXZB24LA0080
3、 项目概述:青岛市邮区中心华骏场地有两个污水井,每2日清运南侧污水井1次,全年182次;每4日清运东侧污水井1次,全年91次,全年共273次。
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青岛市邮区中心污水拉运处理服务项目,拦标价720元/趟,年最高限价19.656万元,服务期1年,按照实际拉运情况据实结算,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年趟数 | 拦标价(元/趟) | 年最高限价(元) |
1 | 东侧污水池清运 | 91 | 720 | |
2 | 南侧污水池清运 | 182 | ||
合计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656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污水拉运及处理资格。
3)投标人提供的污水拉运车辆容间应在20方及以上,车辆应具备齐全的资质,包括且不限于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车证、车辆保险单等,污水拉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车辆准驾资格。
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
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7)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含质保期)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3)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4)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3)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承诺书(以上资料须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也可将以上资料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zbwjsc_a@163.com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786号南楼C区506室。
注: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786南楼C区5楼
邮编:******
联系人:刘玲玉
电话:0531-******** 186*****973
户名: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账号:*********
电子邮件:zbwjsc_a@163.com
标签: 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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