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历阳镇龙华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比选公告

和县历阳镇龙华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LYZZB-2024-008

2.项目名称:和县历阳镇龙华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3.项目单位:和县历阳镇龙华村村民委员会

4.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安装带杆太阳能路灯139盏、安装不带杆太阳能路灯42盏等,具体工程量及参数详见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

5.资金来源:村级资金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玖佰元整

7.标段(包别)划分: /

8.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二.投标单位资格

  1. 具有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单位被政府比选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5:30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30
  2. 开标地点:和县历阳镇食堂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 投标单位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需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项目比选确认函(格式见附件2)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记录截图

★注: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贰份,均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装订成册。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30-15: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27日15:30 (北京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县历阳镇食堂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最低价中标

1.评审包括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商务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等几个步骤。

2.初审:规定递交澄清或补充资料的截止时间到后,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初审不通过,评审小组不对其详评。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单位初步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是“多证合一”,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名称的一致性要求

投标单位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致

3

项目比选确认函

按比选公告要求提供项目比选确认函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比选公告要求签字、盖章

5

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因违规被限制投标等行为

6

企业资质证书

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7

信用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记录截图

8

其 他

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商务评审:评审小组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超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如果投标单位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投标单位排序。

4.比选过程中,当评审小组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单位按照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5.评审小组按照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注:如果投标单位最低报价出现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摇号程序是:由最低报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投标单位的排序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

①按【招标会议现场投标单位出席人员登记表】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招标会议现场投标单位出席人员登记表】中先签到的投标单位先摇号;

②每次投标单位摇出的号码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每个投标单位摇号时摇号机中的号码球数量相同;

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均须参加摇号,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投标单位视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比选资格。

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5。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10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

⑤当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单位所摇的号码球最大球号相同时,则对所摇号码球最大球号相同的投标单位再进行一轮或多轮摇号。直至区分出唯一最大号码球,最大号码球所对应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候选人。

6.评审结束时,评审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会议记录,按照优先次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

7.投标单位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单位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8.评审小组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9.评审过程的保密。

9.1评审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比选及评审情况。

9.2在比选过程中,投标单位如向评审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0.评审小组有权否决全部投标文件。

11.对未成交投标单位不解释未成交原因。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或经评审后合格投标单位只有两家的,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可继续组织评审,采用原评审办法。如只有一家合格投标单位,初步审查合格,且完全响应比选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可与该投标单位进行谈判,如该投标单位报价达到招标人预期,可推荐为成交单位。除以上方式外,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比选。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成交人向安徽佑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1000.00元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如有)。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八.审计及质量等表述

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2. 材料、设备质量:施工单位所购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提供有效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规定取样送检,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方可比选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 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置留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办签证。

5、履约担保: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 ?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1)方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时间: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特别提示:

1.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

2.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4.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1. 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最高投标限价提出的异议。
  2. 由于现场情况复杂,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图审结果或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范围及工程量;故施工单位在施工任何项目前,其施工工艺、施工范围、所采用的材料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本工程任何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签证,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否则增加部分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 中标单位请在比选结束后七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法

  1. 招 标 人:和县历阳镇龙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和县历阳镇龙华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高保华 电话:138*****280

  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佑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106号

联 系 人:赵 工 电话:173*****655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LYZZB-2024-008

2.项目名称:和县历阳镇龙华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3.项目单位:和县历阳镇龙华村村民委员会

4.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安装带杆太阳能路灯139盏、安装不带杆太阳能路灯42盏等,具体工程量及参数详见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

5.资金来源:村级资金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玖佰元整

7.标段(包别)划分: /

8.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二.投标单位资格

  1. 具有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单位被政府比选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5:30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30
  2. 开标地点:和县历阳镇食堂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 投标单位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需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项目比选确认函(格式见附件2)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记录截图

★注: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贰份,均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装订成册。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30-15: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27日15:30 (北京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县历阳镇食堂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最低价中标

1.评审包括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商务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等几个步骤。

2.初审:规定递交澄清或补充资料的截止时间到后,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初审不通过,评审小组不对其详评。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单位初步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是“多证合一”,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名称的一致性要求

投标单位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致

3

项目比选确认函

按比选公告要求提供项目比选确认函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比选公告要求签字、盖章

5

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因违规被限制投标等行为

6

企业资质证书

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7

信用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里的信用记录截图

8

其 他

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商务评审:评审小组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超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如果投标单位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投标单位排序。

4.比选过程中,当评审小组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单位按照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5.评审小组按照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注:如果投标单位最低报价出现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摇号程序是:由最低报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投标单位的排序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

①按【招标会议现场投标单位出席人员登记表】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招标会议现场投标单位出席人员登记表】中先签到的投标单位先摇号;

②每次投标单位摇出的号码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每个投标单位摇号时摇号机中的号码球数量相同;

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均须参加摇号,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投标单位视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比选资格。

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5。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10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

⑤当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单位所摇的号码球最大球号相同时,则对所摇号码球最大球号相同的投标单位再进行一轮或多轮摇号。直至区分出唯一最大号码球,最大号码球所对应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候选人。

6.评审结束时,评审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会议记录,按照优先次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

7.投标单位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单位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8.评审小组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9.评审过程的保密。

9.1评审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比选及评审情况。

9.2在比选过程中,投标单位如向评审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0.评审小组有权否决全部投标文件。

11.对未成交投标单位不解释未成交原因。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或经评审后合格投标单位只有两家的,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可继续组织评审,采用原评审办法。如只有一家合格投标单位,初步审查合格,且完全响应比选公告其他实质性要求,可与该投标单位进行谈判,如该投标单位报价达到招标人预期,可推荐为成交单位。除以上方式外,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比选。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成交人向安徽佑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1000.00元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如有)。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八.审计及质量等表述

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2. 材料、设备质量:施工单位所购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提供有效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规定取样送检,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方可比选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 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置留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办签证。

5、履约担保: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 ?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1)方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时间: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特别提示:

1.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

2.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4.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1. 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最高投标限价提出的异议。
  2. 由于现场情况复杂,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图审结果或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范围及工程量;故施工单位在施工任何项目前,其施工工艺、施工范围、所采用的材料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本工程任何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签证,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否则增加部分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 中标单位请在比选结束后七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法

  1. 招 标 人:和县历阳镇龙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和县历阳镇龙华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高保华 电话:138*****280

  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佑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106号

联 系 人:赵 工 电话:173*****6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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