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16]140号)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江西省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16]140号)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吉府字[2016]285号文的要求,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本项目为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为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分,且要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资料。经决定,拟由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供应商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B座3楼)提供本次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2,559,300,000.00元,项目回购期:20年。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对上述供应商的资质和价格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吉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和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139*****465)。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附: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项目名称 | 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项目金额 | 2,559,300,000.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吉府字[2016]285号文的要求,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同意本方案 | |||||||
专家姓名 | 肖英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井冈山大学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吉府字[2016]285号文的要求,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同意本方案 符合下列 | |||||||
专家姓名 | 刘兴如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吉府字[2016]285号文件对本项目相关事宜的批复,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 |||||||
专家姓名 | 王强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井冈山大学 | |||||||
专家4论证意见 | 本人认为,本次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不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如遇废标或无人投标时,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姓名 | 陈麒 | 职称 | 一级法官、审判员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专家5论证意见 | 根据吉府字[2016]285号文的要求,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吉安市阳明西路及周边路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同意本方案 | |||||||
专家姓名 | 刘吉辉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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