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环境水务南通项目出水仪表比对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中化环境水务南通项目出水仪表比对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价 函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人)就如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报价。

1. 项目名称:中化环境水务南通项目出水仪表比对服务采购

2. 项目编号:

3. 采购人名称: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内容:南通项目出水仪表比对服务采购。

6.1出水仪表比对服务采购要求:

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清单

序号

项目地点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1

出水仪表小屋

TSS浓度测定仪

哈希

哈希SOLITAX,控制器SC200

1

2

PH温度分析仪

哈希

哈希PC1R1A,控制器CA9300

1

3

氨氮自动监测仪

哈希

哈希NA8000.01

1

4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

汇环科技

DEK型

1

5

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一体机

哈希

哈希NPW-160H

1

6

氟离子浓度分析仪

汇环科技

DEK-2033型

1

7

明渠流量计

/

/

1

对 CODCr、NH3-N、TP、TN、pH 、TSS、氟离子、温度计及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仪器类型

技术指标要求

试验指标

限值

样品数量要求


CODCr 水质

自动分析

采用浓度约为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 0.5

倍的标准样品

±10%

1


实际水样 CODCr<30 mg/L

(用浓度为 20~25 mg/L 的标准样品替

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

±5 mg/L

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 3 对。当比对

试验数量为 3 对时应至少有 2 对满足

要求;4 对时应至少有 3 对满足要求;

5 对以上时至少需 4 对满足要求


30 mg/L≤实际水样 CODCr<60 mg/L

±30%


60 mg/L≤实际水样 CODCr<100 mg/L

±20%


实际水样 CODCr≥100 mg/L

±15%


NH3-N 水

质自动分

析仪

采用浓度约为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 0.5

倍的标准样品

±10%

1


实际水样氨氮<2 mg/L(用浓度为 1.5 mg/L 的标准样品替代实

际水样进行测试)

±0.3 mg/L

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


实际水样氨氮≥2 mg/L

±15%

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


TP 水质自

动分析仪

采用浓度约为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 0.5

倍的标准样品

±10%

1


实际水样总磷<0.4 mg/L

(用浓度为0.2 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

际水样进行测试)

±0.04 mg/L

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


实际水样总磷≥0.4 mg/L

±15%

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


TN 水质自

动分析仪

采用浓度约为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 0.5

倍的标准样品

±10%

1


实际水样总氮<2 mg/L(用浓度为 1.5 mg/L 的标准样品替代实

际水样进行测试)

±0.3 mg/L

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


实际水样总氮≥2 mg/L

±15%

同化学需氧量比对试验数量要求


pH 水质自

动分析仪

实际水样比对

±0.5

1


温度计

现场水温比对

±0.5 ℃

1


TSS水质自动分析仪

实际水样比对

±0.5

1


氟离子水质自动分析仪

实际水样比对

±0.5

1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液位比对误差

12 mm

6 组数据


流量比对误差

±10%

10 分钟累计流量


注:需月度比对的指标:每月10号前必须完成比对,15号前完成比对数据并与询价方进行初步确认,与询价方确认无误后在次月10号前出具报告;如数据有异议,响应人需在20号前安排第二次比对对有异议指标进行复测,最终结果以复测结果为准。

需季度检测的指标,需在每个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进行比对,次月10号前完成数据汇总,并与招标人确认无误后在次月月底前出具报告;如数据有异议,响应人需在次月安排第二次对有异议指标在此进行比对,最终结果以复测结果为准,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对自动检测设备进行比对校验,比对要求需满足HJ-355-2019。

6.2供货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南路9号。

7.《报价单》详见附件1

8.《报价单》内容:

(1)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2)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具有CMA检测资质,并提供2个相关业绩;

(4)其它要求的文件。

9.《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单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0.《报价单》递交方式: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我的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操作”,线上递交文件,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网址https://d.sinochemitc.com/#/content)。

11.评定成交标准: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报价签订协议,有效期一年。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创新中心2号楼11层

业务联系人: 张璐倩

电 话:152*****538

电子邮件:v-zhangluqia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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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比对 水务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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