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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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37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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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3年12月20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240*******号),建设单位:平南县四季织纺织品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平南县四季织纺织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厂房1)。建设地址: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七路与六路交汇地段。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需对总平图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现建设单位申请撤销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240*******号)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经复核申请材料,该项目应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775-*******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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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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