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整改方案第二十四项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整改方案第二十四项

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

整改方案第二十四项

问题概述

对汽修行业末端执法监督不力

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镇、街道

整改目标

加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措施

1.每半年对汽修行业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以汽修行业执法检查要点、监管重点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为培训重点,进一步增强执法技能和执法效能。(区生态环境局)

2.制定汽修行业执法工作方案,加大全区涉气汽修企业执法力度,指导汽修企业规范经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镇、街道)

3.对问题发现率、整治销账率等进行点评并通报,充分调动镇街和执法部门主动性。(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镇、街道)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区生态环境局对全区各属地开展汽修类执法职权下放帮扶工作培训会,压实责任落实。

2.各责任单位已制定汽修行业执法工作方案,加强全区涉气汽修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相关属地共发现各类问题21个,处罚汽修企业涉气类案件10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对各属地上报汽修执法情况报表进行点评并通报,强化细化责任落实。

通过以上整改工作,有力地提升了各属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镇街职权下放中汽修行业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环境隐患。

整改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竹影;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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