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监理招标公告

“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灵寿县水务局灵寿县“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HBXK-161264-JL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灵寿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LSXNJK-********4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石家庄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灵寿县“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所属地区:河北
  项目名称:灵寿县“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HBXK-161264-JL
采购人名称: 灵寿县水务局
  采购内容:灵寿县“7.19”特大洪水灾后农村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融资贷款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投标人应在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提 供有资格岗位证书;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投标人报名要求:
  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北环路,灵寿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并核验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验原件留复印件)
6)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及2015年11月1日至今的养老保险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身份证明原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说明:被授权人2015年11月1日至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 14: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4 时00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灵寿县水务局
联系人:
张雄飞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邮编:
050000
电话:
0311-****-********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153*****636@163.com">153*****636@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农村饮水 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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