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的公告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的公告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 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澄迈县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根据《澄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澄迈县 2024 年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农字〔2024〕298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公开招募大丰镇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实施主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大丰镇境内。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收储场地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利用专用设备将秸秆压缩成型制成现代化清洁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可用于生活生产的清洁能源,有效代替传统煤炭。

(二)形成不少于1套秸秆技术规程,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企业等,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基础,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可以集成成套秸秆技术规程,可举办现场观摩会议,能在大丰镇内创建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项目,择优选取大丰镇境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

(二)需同步提供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2.其他申报主体要求材料;

3.符合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方案。

以上资料需逐页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递交纸质申报资料,逾期不受理。

2.材料提交地点: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院内

(三)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99*****637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基地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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