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口腔医院。
2.“供应商”系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大连市口腔医院为所需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外聘法律顾问
二、项目编号:SY*********
三、采购内容:外聘法律顾问(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四、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工作采取会议和委托服务制,通过参加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等会议研究论证相关法律事务,或者经过委托参与谈判、诉讼、咨询、研究、审查等形式,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供法律意见,并对提供的法律意见负责。
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的,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签署法律顾问姓名,顾问单位律师还应当加盖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同一诉讼案、仲裁费用乙方只收取一次费用,取费标准5000元/案(包含一审、二审、发回再审、终审),诉讼期间的撤诉、和解诉讼案件乙方不收取费用。
为甲方提供法制讲座,法律培训,为甲方出具的医院章程、涉法事项咨询、“三重一大”、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事项、项目采购、合同、医患关系、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律师函等法律意见书;代理大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医疗纠纷和代理具有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司法裁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司法裁定,追缴欠款,梳理法律风险点等工作的费用(含交通、食宿等费用)包含在法律顾问费用内,甲方不另行支付。
五、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整(一年),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报价应包括完成律师服务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截至询价当日在询价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三)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方案(格式见附件4);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服务律师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内容见附件5);
(六)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6)。
注:以上文件均应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盖公章。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一年服务周期内每季度(3个月)考核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服务费的25%,直至服务周期结束。
九、报价单编制说明:
(一)报价要响应所有服务需求。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此价格不能改变,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十、完成时间和地点:
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工作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良好者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次合同)。
十一、报价文件签署及密封: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后密封送达。
十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三、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询价程序:
采购人依法组建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交涉。询价小组就报价、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供货期、合同组成等方面分别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五、开始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日历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十六、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在“成交通知”发出之前,参加询价采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七、合同组成:由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组成。
十八、询价采购文件取得的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市口腔医院C556室领取。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函必须于2024年12月24日14:30前送达大连市口腔医院C556室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11-********
二十、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4:30整,
地点:大连市口腔医院C座554会议室。
二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不得更改;
(二)成交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
大连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将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标签: 外聘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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