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运营中心食材仓储、分拣、分割、物流配送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供应链运营中心食材仓储、分拣、分割、物流配送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供应链运营中心食材仓储、分拣、分割、物流配送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应链运营中心食材仓储、分拣、分割、物流配送服务 (AGXDFWFGZYG241*****8720)招标人为鞍钢现代城市服务(鞍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否决项1:需要有独立猪肉分割间,库房内要具备独立、干净卫生的猪肉分割间,并具备与猪肉分割相关的操作设备,如锯骨机、切丁机(需提供加工设备采购发票);否决项2:需要有独立检测室,库房内要有独立检测室,配备相关检测设备(需提供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否决项3:配送车辆,根据甲方业务要求,要求乙方自有配送车辆不少于15台(需提供相关证明如行车执照、保险单);否决项4: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污迹;分割设施干净,无污迹(需提供现场实拍照片)。
其他要求:1、准入条件:
(1)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
(2)投标单位要具备配送能力,根据生产、保供服务顺行需要,为达到平稳运行、运输车辆达到可控的目的,要求有属于本公司自有的配送车辆不少于15台(需出具行车执照、保险单等),其中需要箱式货车5台、箱式冷藏车7台、微型面包车3台,配备专业配送人员,配送人员要取得健康证,能够保证将食材安全及时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鞍山市内业务需保证在30分钟内完成配送。
(3)库房内要具备独立检验检测室,具备自主检验检测能力,需提供检测设备购置发票;
(4)根据服务运营需要,库房内要有宽敞的仓储分拣空间,需达到2500平以上(套内面积);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5)根据生产保供需要,库房内要有独立冷冻库和冷藏库,其中冷冻库不少于4间(仓储能力200吨以上)、冷藏库不少于3间(仓储能力260吨以上);
(6)库房内要具备独立、干净卫生的猪肉分割间,并具备与猪肉分割相关的操作设备,如锯骨机、切丁机;
(7)库房内要设立独立的粮油仓储区域,要有配套的通风设施,确保货品质量。
2、资质条件:投标方须提供如下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时间不少于12个月);
(2)一般纳税人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全部资质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网络传递至鞍钢招标公司指定地址。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13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13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10.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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