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社工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社工服务的公告

  花都区救助管理站因工作需要,需采购社工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花都区“社工+流浪救助”专项

  二、项目地点: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绿河路19号

  三、项目内容:针对花都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和区救助站站内服务对象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并配备5名专业社工常驻花都区救助管理站提供服务。

  四、项目服务时间: 一年

  注:为保证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参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2.配备社工需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选择确定方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比选小组,分别从企业综合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及报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选,根据综合评分择优选定中选单位。对于未中选单位的竞投人,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七、报名手续

  1.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2.报名资料

  (1)按要求提供第五点“参选条件”中的资料;

  (2)参加比选承诺书(见附件)。

  (3)报价情况和服务方案。

  3.截止投交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4日16:00

  4.联系人及电话:梁小姐,020-********

  5.资料送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救助管理站

  附件:参加比选承诺书.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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