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龙泉灵芝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灵芝(报批稿)》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标准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标准文本见附件。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反馈至我局。电话:0578-*******,邮箱:**********@qq.com,地址:丽水市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417室,邮编:******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逾期视为无意见。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灵芝(报批稿)》

2.《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灵芝(报批稿)》编制说明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1. 《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灵芝(报批稿)》.docx

2. 《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灵芝(报批稿)》编制说明.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方标准 地理标志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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